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某小区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安溪县人民法院法官的先行调解下圆满落幕——业主何某及时缴清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主动申请撤诉,双方从“对簿公堂”的僵持走向“握手和解”的和谐,这也是安溪法院以司法力量助力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的生动实践。
据悉,2016年,原告某物业公司与安溪县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安溪县某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正式承接小区物业服务工作。业主何某自2022年1月起,未能及时缴纳物业费用。某物业公司沟通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某缴交尚欠物业费用。
案件受理后,民二庭承办法官林建全并未简单“以案办案”,而是第一时间前往小区实地走访,深入了解物业服务实际情况。“通过与多位业主交流发现,纠纷根源更多是业主与物业之间沟通不畅导致的误会。”林建全法官意识到,一纸判决虽能明确责任,却难以解开双方的“心结”,反而可能加剧矛盾。
对此,林建全决定到该小区巡回调解该案,通过“背对背”的方式耐心疏导双方,消除业主与物业的误会。最终双方的隔阂逐渐消除,何某全部缴纳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申请撤诉。
为进一步服务保障物业管理提升,民二庭以巡回调解为契机,走进小区开展普法宣传,法院干警们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场解答旁听业主疑问,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同时也告诫物业公司要主动履行职责,为业主提供干净的居住环境和舒心的居住体验。
据介绍,安溪法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先行调解力度,通过巡回审判和示范性裁判等举措,引导小区业主理性维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服务保障物业管理提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郑培春)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