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张秀 陈晖
图为9月3日,兵地联合调解工作室工作人员调解一起农资纠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地域相邻、人文相亲。为推动兵地携手构建联合大调解格局,乌苏市司法局依托“兵地联合调解工作室”,打破行政隶属界限,形成化解兵地交叉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实现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等各支力量跨区域互嵌式协作。
自今年5月28日调解室成立以来,调解案件13起,调处成功率达100%,为跨兵地土地承包经营、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了范式。
650亩土地、30亩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定论,谁才是合法耕种者?
6月的一天,家住石桥乡的袁某来到石桥乡司法所求助:他承包了680亩土地,准备耕种时,第七师126团马某找到他说土地另有所属。
石桥乡司法所向126团司法所通报情况,两家单位依托“兵地联合调解工作室”,联合组建调解团队。调解团队深入调查发现:争议焦点在于历史承包关系的认定。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情绪对立,且表示不愿在争议解决之前耕作,土地面临弃耕风险。
该案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历史政策与现行政策衔接,怎样将损失降到最低,成为调解团队面临的首要问题。
能不能搁置争议、先行处置、保全利益?
调解团队提出建议:引入无关联的第三人许某经营争议土地,直至案件结束。随后,调解团队细化方案,对土地承包费的标准、保管方式、担保方式、违约金等内容进行明确。
“这块地就不会闲置,第三人支付的费用不仅有监管还有担保,将来土地经营权是谁的,都不会利益受损。”调解团队向争议双方当事人讲解该方案的优势,明确该方案不排斥司法程序,并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诉讼确定经营权归属,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裁判的优势互补。
7月,在调解团队的主持下,袁某、马某和许某达成《土地临时处置协议书》。
兵地联合调解工作室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共享、案件互通、责任共担的“双向联调”工作机制,推动力量融合,实现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等资源跨区域互嵌协作,将“单一属地管理”升级为“兵地协同治理”,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与担当,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兵地融合实践中的生动体现。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