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让见义勇为成为新时代社会风尚

2025-07-22 06:29:4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社论

7月21日,第十五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在京召开,8名个人和两个群体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40名个人和10个群体获“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这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的事迹,闪耀着和平年代最动人的光芒。他们本是街头巷尾的寻常身影,却在危急时刻为他人筑起生命的屏障。这些英雄模范中,有人面对沼气弥漫的污水,义无反顾下井救人;有人以浩然正气直面歹徒的尖刀利刃,用血肉之躯守护他人安全;有人在8400米的珠峰放弃登顶梦想,上演惊心动魄的生命救援;有人为救落水儿童奋不顾身,用生命铸就永恒的丰碑……他们虽然职业各异、民族不同、年龄有别,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和不法侵害时,毫不犹豫挺身而出。这些凡人英雄用微光汇成星河,以瞬间抉择诠释了“见义勇为”的千钧重量,他们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有力传承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

见义勇为精神是中华民族义利观的鲜明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新时代召唤的良好社会风尚。无数挺身而出的凡人英雄,在危急关头有效制止了违法犯罪,化解了安全风险,挽救了宝贵生命,他们对家国大义的赤诚坚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既是人民群众自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生动实践,也是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向好的鲜明导向,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注入了强大正能量。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见义勇为事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教育、道德教化,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些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见义勇为工作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问题,为我们做好见义勇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持续改进,宣传工作影响力、感染力不断提升,优抚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见义勇为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心关爱,既是对奉献者的真诚回馈,更是对正义事业的有力支持。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见义勇为者构筑坚实法治后盾。民法典设立“好人条款”,为见义勇为人员解除后顾之忧;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公民对不法侵害有权采取防卫性措施,为公民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赋予了法治底气。各地积极推进见义勇为地方立法,通过提供保障住房、特困救助、商业保险等,让关爱实实在在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见义勇为英模和家庭。这些法治保障举措让“扶不扶”“救不救”不再成为困扰人们的道德难题。

见义勇为行为是光荣的、见义勇为精神是不朽的、见义勇为事业是高尚的。新时代是需要英雄并一定能够产生英雄的时代。我们要进一步强化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消除英雄仗义出手的后顾之忧,使“德者有得、勇者有荣、义者有誉、助人有福”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激励更多人投身义举。要完善法律政策体系,推动制定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统一规范见义勇为行为认定、表彰、保障等工作。健全完善地方政策法规体系,确保见义勇为人员在医疗救治、伤残抚恤、就业援助、子女教育等方面得到切实帮助。要拓展长效关怀机制,既对见义勇为人员及时进行表彰奖励,也要着眼长远,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关怀机制,确保他们生活有保障、困难有人帮、未来有希望。要推动建立稳定的见义勇为基金,拓宽资金募集渠道,确保帮扶资金可持续。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多元力量积极参与,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持续的物质支持和精神慰藉。要强化社会尊崇氛围,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旗帜鲜明地为见义勇为人员撑腰鼓劲。要在公共服务等方面为英雄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便利服务,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全社会的尊崇和温暖。

伟大时代需要崇高精神,美好社会呼唤正义力量。当前,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见义勇为工作,以英雄模范的榜样力量影响人、感染人、带动人,让见义勇为成为新时代社会风尚,成为人民群众的道德准则、行为准则、自发选择,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凝聚起磅礴的正义力量。


编辑:刘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