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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首部交通枢纽场站管理办法出台

2025-06-13 18:01:0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通讯员 杜静怡

为提升城市交通枢纽场站综合管理水平,规范运营管理秩序,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南昌市近日出台《南昌市重点交通枢纽场站综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该《办法》是江西省首部交通枢纽场站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为南昌市打造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交通枢纽提供法治保障。

明确重点管理范围 构建协同管理机制

《办法》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南昌西站、南昌东站、南昌火车站、昌北机场为重点交通枢纽场站,同时规定本市其他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场站的综合管理可以参照执行,形成分级分类管理格局。

在管理体制方面,《办法》明确“属地负责、协同共治、综合施策、依法管理”原则,构建三方联动机制,市人民政府、场站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南昌西站服务中心、南昌东站服务中心、青山湖区人民政府、西湖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等场站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场站日常巡查、秩序维护、应急处突等综合管理工作。

为提升执法效能,《办法》规定,公安、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可派驻执法力量,重点打击违法营运、非法揽客、违规停放、治安隐患等突出问题。

聚焦安全便利与秩序 细化全流程管理规范

《办法》共20条,从三个方面明确管理要求。

压实场站管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要求组织开展交通秩序、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等日常巡查,完善安全设施建设。

优化客流组织,要求相关部门和场站管理单位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有序衔接,设置公交指引和志愿者服务站,科学配置运力资源。

规范车辆管理,要求场站管理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合理划定社会车辆停放区域和步行区域,并依法向社会公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和破损车辆。同时,明确了不按标线通行、违规停车等七类禁止行为。

强化监督与公众参与 畅通投诉反馈渠道

《办法》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明确各场站管理单位应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依法办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办理,相关部门应及时办理并向投诉举报人和场站管理单位反馈办理结果。

作为城市交通治理的重要抓手,《办法》聚焦交通枢纽场站管理中的关键环节,明确管理职责、细化安全规范、加强部门协同,助力打造安全、有序、高效的重点交通枢纽,进一步提升市民出行体验与城市形象。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