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李婧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以“金·春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为依托,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以执法办案为核心,强化法律监督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025年上半年,对两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联合社区开展回访帮教工作,并对考察期期满未成年人宣告不起诉,帮助其回归正轨。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予以惩戒,彰显法律威严。同时,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办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所有涉未刑事案件均提前介入,有效解决“取证难”问题,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以源头治理为目标,延伸保护触角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紧盯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联合多部门开展农村校区食堂及周边商铺食品安全情况检查。重点检查食堂食品采购渠道是否正规、食品储存是否规范、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周边商铺食品是否合格、有无过期食品等。共检查农村校区食堂3家、校园周边商铺5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1处,当场下达口头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农村学生饮食安全。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中普遍存在的监护不力问题,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联合妇联等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责令监护人依法科学履行监护职责,提升家庭监护能力。2025年至今,开展社会调查1次,开展帮教回访、心理疏导3人4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人次。
以法治宣传为抓手,增强法治意识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金·春蕾”未检品牌效应,创新宣传途径,坚持预防关口前移。通过“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深入县域城乡校区、校外辅导机构,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交通安全等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多方位增强普法精准性。2025年至今,共开展宣讲进校园活动12场次,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覆盖学生1000余人,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化检校合作治理,推动法治副校长和法治班主任实质化履职。法治副校长和法治班主任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协助开展思想教育、法治宣传、心理辅导等,对学校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以协同保护为支撑,凝聚工作合力
金塔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检视“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联合派出所民警走访医院、酒店、旅馆、网吧等场所,向从业人员讲解强制报告制度、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责任部门整改落实,并将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指标。联合妇联推动落实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监护主体责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实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针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联合社区签署三方协议,进行“未检+社区+家庭”一体帮教。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不断探索创新工作举措,加强与各部门协作配合,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