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王民敬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综治中心联合相关部门成功化解一起因农药喷洒引发的棉苗损害赔偿纠纷,在维护农户合法权益的同时,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有力维护邻里和谐及辖区社会稳定。
“因为药害,我的棉苗都被除草剂烧卷了,你还不承认。”农户杨某说。
“我打农药又没打到你地里,棉花受损跟我有啥关系?”牛某感到十分冤枉。
5月21日11时,七师128团司法所接到团综治中心移送的某连棉花药害纠纷线索,迅速启动“访调对接”和“警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调解员与派出所民警来到涉案当事人所在连队,与连队书记、当事人面对面了解具体纠纷事实和经过。
据悉,128团某连杨某、马某等4家农户在查看棉苗长势时意外发现,自家的大片棉苗上端叶子异常卷起呈“鸡爪状”,怀疑棉苗可能受到了药害。
于是,杨某、马某经过所在连队找到受损棉田相邻的林带工地农药喷洒人牛某、彭某。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杨某情急之下报警求助。
前山涝坝派出所民警出警后,稳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考虑到涉及经济纠纷,建议双方通过协商或者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多次发生争吵。鉴于涉案当事人较多,涉案棉田200亩,纠纷事实和棉苗受损面积不清楚,为保证调解工作的客观公正,调解员提议到棉田走访核查实际受损情况,现场分析研判纠纷起因。
当日19时,司法所、派出所和双方当事人来到涉案棉田进行实地走访,摸排纠纷事实。结合当时天气状况、农药成分等因素,经过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和分析,杨某等4家农户的棉苗药害损失确实是由相邻的林带工地牛某和彭某喷洒农药造成。
“我们对林带工地进行除草时喷洒了除草剂,当时没有意识到除草剂中的药害成分对棉苗儿损害这么大。”牛某说。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工作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受损棉苗情况,客观估算了受损面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牛某、彭某作为农药施药主体,因喷洒农药不小心造成他人财产损害,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通过释法说理,初步引导当事人达成了损害赔偿的一致意见。
5月22日上午,双方当事人来到128团司法所申请调解这起药害纠纷。调解员历经3个小时调处,通过耐心疏导,消除了当事人提出的种种顾虑和担忧,当日达成调解协议。
牛某和彭某赔偿杨某等4家农户投入的棉苗补救费用8100元,对受损严重的60亩棉苗,每家按照受损15亩计算,以每亩棉花500公斤的产量标准,根据棉花秋收后实际产量进行差额赔付。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该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