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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沙雅县检察院分级干预挽救涉案未成年人

2025-05-28 11:25:0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王晨

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5月20日,在新疆沙雅县某中学开展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中,16岁的小艾(化名)化身“普法宣传员”,向同学们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知识。

一年前,沙雅县人民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小艾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通过精准帮教和分级干预、开展家庭教育、定期回访,帮助小艾顺利通过6个月的考察,重返校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自2024年探索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以来,沙雅县检察院通过科学精准评估涉案未成年人的行为及心理状态,设置灵活多样、针对性强的干预方案,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逃课逃学、小偷小摸、欺凌同学,这些不良行为若不重视,可能酿成大祸。

因为家庭监管缺失,14岁的小文(化名)跟着不良社会青年实施盗窃。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司法机关没有追究小文的刑事责任,可“病根”还在,为让小文深刻认识到其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沙雅县检察院对小文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训诫,督促其履行好家庭监护职责;对小文开展警示教育和普法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

今年3月,在沙雅县检察院开展的“争做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活动中,小文用亲身经历警醒同龄人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通常由轻及重、逐渐演变。”沙雅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穆开热姆·阿拉伍敦介绍,为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该院定期到学校了解有长期逃课逃学等不良行为学生的情况,从公安机关调取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行政处罚或批评教育的罪错未成年人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分级预防方案。

沙雅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团委等单位,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素质教育和法治教育;联合县人民法院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观摩庭审活动,与涉案未成年人家长签署《履行监护职责承诺书》;联合县司法局对已作出行政处罚或附条件不起诉的罪错未成年人,开展“争做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活动,进行实地教学、帮扶矫治。

去年以来,沙雅县有15名罪错未成年人重返校园,百余名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分级预防,逐步回归正轨。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