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李文茜
为盘活不良资产,广东省深圳市先行公证处联合法院推出“执行+公证带封带押过户”不良资产处置机制,并于近日成功办结全市首宗“带封带押过户”案件。
2024年初,张女士向某银行申请一笔贷款,该笔贷款前期已在公证处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同年9月,张女士逾期违约,银行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11月,法院出具执行裁定并依法查封抵押物。此时,有买家有意购买该抵押物,但因抵押及查封状态无法完成过户。
2025年5月6日,在法院主持下,深圳市先行公证处依据银行与张女士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对张女士与买家签署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确认声明书公证”。声明书明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约定具体付款方式:定金由居间方托管,首期款由债权人银行监管,债权人银行破例在房产查封状态下为买家办理按揭贷款,按揭贷款由银行直接发放至内部账户专项用于偿还债务。通过公证完善资金监管流程,确保交易各环节资金安全,为抵押物解押过户及债务清偿提供了合规可行的解决方案。
公证办理完毕后,法院依据执行和解协议和公证书解除房产查封,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带押过户登记。最终,买家顺利取得房产证,张女士通过交易资金清偿全部债务,实现了抵押物处置、债务清偿与房产交易的三方共赢。
据深圳市先行公证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债务人名下抵押房产被法院查封,传统司法处置需历经评估、调查、公告、竞价、交付、分配等环节,处置周期通常超过6个月,且存在资产贬损的风险。在“带封带押过户”模式下,公证机构联合法院、金融机构建立三方协作框架:在取得债权人同意下,由债务人与买受人以市场合理价格确定交易金额,交易资金通过“居间托管+银行专户监管+债务直接清偿”的闭环运行,从确定交易至交割完毕仅需10个工作日,实现不良资产高效盘活、交易安全强力监管、各方利益均衡保护的突破性进展。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