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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评:以网络法治新成效保障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2025-04-27 20:54:2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网特约评论员 何波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新的发展方向”,网络法治是信息革命发展的时代需求,也是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4月27日,我国首部网络法治建设的综合性年度报告《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发布。《报告》既全景展现了我国2024年网络法治建设的显著成就,又充分考虑本年度网络法治建设亮点特色,针对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新兴领域法治工作进行了深入总结,系统展现出我国网络法治积极回应新兴议题的新成效新突破,内容涵盖网络立法、执法、司法和涉外法治建设等各环节,充分凸显了网络法治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规范引领、保驾护航作用。

聚焦重点立法,完善新兴领域法律规范体系

近年来,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新技术不断突破,新业态持续涌现,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2024年,我国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积极探索人工智能、终端设备直连卫星、电子单证、自动驾驶等新兴领域立法。《报告》聚焦年度重点立法项目,全面展现了我国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的实践经验。在人工智能立法方面,《报告》以“专栏”形式系统梳理了我国稳步推进人工智能立法的丰硕成果,初步构建了涵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等多层次和数据、算法、应用等多维度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制度框架。《报告》同时指出,在大模型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2024年我国持续探索人工智能发展治理规则,出台《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数据安全制度,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不断夯实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基础。

提升执法质效,优化新技术新应用发展环境

网络执法有效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为新技术新应用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2024年,我国着力加强算法治理、深度合成服务监管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规范管理,持续提升防范化解新技术新应用安全风险的监管能力。《报告》展现了我国综合运用专项行动、行政执法、服务备案等多种手段,科学化、常态化、有序化开展新技术新应用监管,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一方面,持续开展算法综合治理。开展“清朗·网络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整治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重点问题,促进算法应用向上向善;另一方面,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规范应用,加强对违规“AI换脸拟声”等类型应用的处置处罚,不断优化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引导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截至2024年底,国家网信办共完成302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其中2024年新增238款备案,网络执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成效显著。

创新司法模式,加大网络权益司法保护力度

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既为司法审判工作提供了新的科技支撑,也以新型案件的形式投射到司法审判工作之中。2024年,我国紧扣时代脉搏,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司法新模式,不断健全重点领域司法规则,依法办理涉网新类型案件,有力维护网络空间合法权益。《报告》从司法审判到司法应用,全方位梳理了网络司法回应新技术新应用发展的生动实践,体现出司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积极成效:一是加强司法裁判规则建设,明确提出要完善涉网络侵权、人工智能、算法和涉数据不正当竞争等新类型案件的裁判规则,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积极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不断提升网络司法建设水平;三是明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边界,不断加强企业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以高质量审判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涉外法治,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合作

新兴领域的发展和治理攸关全人类命运,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加强人工智能治理全球协作日益成为各方共识,也正在成为国际数字贸易的重要议题。2024年,我国在人工智能国际规则制定、机制建设、平台搭建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涉外网络法治体系建设走深走实。《报告》充分彰显我国对人工智能发展治理的负责任态度和重要引领作用,全面体现我国以高水平涉外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的姿态。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支持发挥联合国主渠道作用,提出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的决议并推动在联合国大会通过;另一方面,全面搭建国际交流平台,成立世界互联网大会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促进人工智能领域国际合作,通过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发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上海宣言》,为全球人工智能的治理范式和路径提供新思路。

作者系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