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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法院发布涉食药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

2025-03-28 11:25:3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实习生 陆瑶

3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2019-2024年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该院近六年共审结各类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08件。随着前端治理力度加大,进入审判阶段的涉食品、药品案件数量有所回落,但案件规模及影响引起的关注度明显增加。

白皮书显示,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侵犯的法益多样,既包含市场交易秩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包括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案件类型主要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罪两大类,分别占比70%、30%,涉及肉制品、桶装水、洗涤剂、医美针剂、中成药、眼药水、疫苗等多类食品、药品。

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砺兵介绍,该院依法从严打击涉食品、药品犯罪。近六年审结的此类案件中,涉案罪犯共182人,其中78.58%的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1.42%的罪犯被判处拘役。在全部案件中,法院对罪犯均并处了数额不等的罚金,金额最高的超100万元。此外,根据犯罪情况,朝阳法院对涉食品、药品犯罪的部分罪犯依法宣告职业禁止、适用禁止令。在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法院除判决涉案人员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外,还判决涉案人员承担在媒体上公开发布消费警示并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我们经调研发现,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中,犯罪手段十分隐蔽,且逐渐呈现出技术化、网络化的特点,行为人通常选择居民房、地下室等隐蔽场所生产、使用伪劣或未经批准的原材料,伪造单证进行销售,并使用虚假身份信息、物流信息。同时,犯罪主体也不只是个人单独作案,往往是有组织有链条的共同犯罪。”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杨妮介绍,上述特点一方面导致群众对此类食品、药品的真伪难以辨识,另一方面也导致此类案件办理面临罪名适用复杂、证据认定难度大的问题。

据介绍,在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中,销售是重要环节。为此,朝阳法院依法严惩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对明知是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仍然销售的商家,加大罚金刑处罚力度,剥夺再犯的经济基础。通过案件审理,进一步明确销售环节的法律责任边界,督促食品、药品经营者提升自律意识,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审查义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