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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美丽风险 “检”护美容安全

2025-03-12 15:23:14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唐佳辰 张文婕

比常规美容保养见效更快,比面膜精华更有科技感……近年来,“光子嫩肤”等轻医美项目吸引了众多爱美之人的目光,然而光鲜的市场现象背后,动辄数十万元的仪器却让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将罪恶的魔爪伸向其中,导致美容仪器市场假货频出。2025年1月9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徐某某提起公诉,被告人徐某某明知是假冒的注册商标的某品牌医用激光美容仪,仍予以销售,最终被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徐某某的案例不仅反映当下医美行业乱象,更警醒了群众要提升对于假冒产品的防范意识。

十倍价差,假冒美容仪流入市场

“正品要五六十万,我卖的却只要十分之一的价格。”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讯问中告诉检察官。2023年7月,某医美机构运营人员肖某某在美博会上认识了徐某某,得知徐某某手上有其医美机构需要采购的美容仪器的货源,该光电美容仪器正品进价高达50万元,而徐某某告诉他,“我们这个是高仿的,外观看不出来,效果也差不多的”,这样一台高仿仪器的报价仅需几万元。肖某某心动了,徐某某遂向该医美机构销售了假冒的美容仪器,售价5万元,徐某某从中非法获利5500元。

然而,这低本万利的买卖并不是徐某某初尝甜头,经查,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明知产品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将假冒美容仪器销售给多家医美机构,其中涉案美容仪器共五次,金额达12万余元,获利达2万余元。

依法提起公诉,严惩售假行为

案件一经移送至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024年10月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围绕假冒产品的销售链条重点审查了假冒产品鉴定报告、销售记录和资金流向等关键证据。

“我知道是假的,但是卖假货来钱很快。”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供述称,“而且许多买家也是知道是假货才买的,而且还要吃我这边的回扣。”这种知假买假的模式使得假冒美容仪形成了“生产-销售-使用”灰色产业链,将自黑心生产者至不良医美机构牢牢捆绑在一起,这些未经过安全检测的产品,往往因为质量不过硬、工艺不过关,不仅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也扰乱了良性的市场秩序,损害了正品品牌的商誉。

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比对商标标识、技术参数等,确认徐某某仿制产品与正品高度相似,构成商标侵权。同时,检察官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督促被告人对权利人进行赔偿取得谅解,并推动行业整改。

2025年1月9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徐某某提起公诉。

多维联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5年1月23日,被告人徐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三千元。被告人徐某某当庭表示悔罪,并积极主动赔偿非法获利2.3万元,及时弥补了权利人公司损失。

下一步,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协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动,查处违法机构情况。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美容仪器市场监管漏洞,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加强行业监管、完善产品追诉机制等检察建议,推动建立打击美容行业假冒伪劣产品长效机制,并督促行业协会发挥自律自净作用,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与维权意识,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警惕“天价折扣”和“低价速效”宣传,科学选择医美项目,同时提醒广大医美商家需严格审核设备来源,拒绝使用“三无”产品,共同维护行业信誉。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