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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黄陵检察:强力推进文化“寻保传”活动取得实效

2024-12-27 15:24:4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今年来,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按照省、市院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与县文物保护部门深化协作,把检察监督履职与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深度融合,促进“寻保传”专项活动取得实效,运用检察力量为县域文脉传承筑牢保护屏障。

工作中,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寻访文物古迹 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作为重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活动方案,围绕文物和文化遗产产业发展重点和司法需求,着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为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该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注重在办案中加深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体悟宣传,在体悟中传承文化基因、感受信仰力量,把专项活动成效转化为对党忠诚、履职奉献、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强化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为实现精准监督,黄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文物保护、档案管理部门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勘察、资料调阅等方式,对辖区内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覆盖排查,深入了解数量分级、保护现状和问题难点。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文物保护措施不到位、文化保护传承等问题开展检察监督,全面加强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

例如,在寻访中发现,万安禅院石窟因保护不力佛像风化日趋严重,针对此问题,黄陵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听证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采取措施,全面加大石窟保护力度,取得阶段性成果,以检察公益诉讼之力助千年石窟焕发新活力。

不仅如此,黄陵县人民检察院还会同县文物保护部门签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合作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等机制,形成文物保护合力。用好“益心为公”志愿者网络平台,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加大保护力度。邀请县文旅局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为该院办理文物保护案件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提高检察人员办案能力,构建文物保护共治共享新格局。

在高质效办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的同时,黄陵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网络宣传、线下宣讲等方式加大释法说理和普法宣传力度,通过讲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办案故事,提升广大群众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意识。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