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是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以全面深化未成年人合法利益保护为目标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用检察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辽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始终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积极联合妇联、民政等相关部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断完善捕、诉、接访一体化机制,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司法保护特殊要求,全方位、多角度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免受侵害。
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辽阳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未检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对于重大恶性案件,坚决严厉打击,同时,密切关注保护被害人的隐私安全,及时提供专业心理疏导。严格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律援助、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确保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2021年,辽阳县检察院制发了辽阳地区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及其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共聚合力,让未成年人的“四大保护”发挥实效。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原则,检察官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引导涉罪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重新回归社会。
坚守检察为民初心,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宣教工作。将学校及校园周边作为法治宣传的重点区域,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通过举办讲座、模拟法庭,利用线上平台发布短视频、案例分析等内容,以学生的兴趣和关注点为导向,提高学生的参与度与积极性,使他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截至目前,已实现全县中小学法治宣传的全覆盖。在干警们的不懈努力下,县内未成年人犯罪及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数量持续下降,充分体现了普法宣传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在推进“一院一品”建设中,创建“花曦”未检品牌,第一检察部先后荣获“辽阳市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近日,“花曦”未检团队受邀做客辽阳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半边天》栏目,以访谈对话的形式与主持人和听众朋友们畅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下一步,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深、做实、做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持续加大普法宣传进校园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力度,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护。在确保办案质效的基础上,多途径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法治之力为妇女儿童权益筑牢坚固屏障,传递检察司法温情,展现检察担当。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