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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医院未落实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

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反家暴“双制度”落地见效

2024-08-21 16:12:0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通讯员 邓钰萱

短短两个月,家暴受害者前往多家医院就医达8次,没有一家医院向公安机关强制报告。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针对辖区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近日,检察人员在开展“回头看”时发现,门头沟区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法律规定的医务工作者知晓率已提升至92.66%,家庭暴力告诫书已实现100%送达村居。

今年3月,门头沟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刑事案件线索排查时发现,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的受害者李某某在两个月内因家庭暴力致身体多处受伤,前往多家医院就医次数多达8次。其间,因对生活绝望,李某某多次试图自杀。虽然实施家庭暴力者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但该案却引发了检察人员的深思。

李某某前往多家医院就医,为何没有医院报告?早在2008年,全国妇联等七部门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就对有关家庭暴力强制报告义务进行了规定。2011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其他七家单位联合出台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亦明确规定:医疗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若发现“非正常”疾病和伤害病例,应如实做好诊疗记录,并及时通知公安部门。

“从2011年《意见》实施以来,辖区医疗机构针对在诊疗活动中发现的家庭暴力强制报告为零。”门头沟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帅告诉记者。

为全面掌握区域内家庭暴力问题现状,门头沟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调取了辖区内近三年的111份家庭暴力案卷材料,向区内4家医疗机构调取了11名反复被家暴妇女的就诊记录,发现部分就诊病例明确记载“患者30分钟前在家中被人打伤头部开放性损伤”“患者在家中被人打伤致右侧第10根肋骨骨折”等内容。

“在明知患者可能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并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这无疑加剧了家暴的发现难、干预难,侵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刘帅说。

检察官进一步核查发现,某些加害人在15日内因多次实施家暴曾被两次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检察机关在询问辖区内家庭暴力高发的4个镇街的7个村委会、居委会妇联工作人员后,却得知村居对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制发情况知之甚少。

检察机关认为,当前家暴告诫制度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和证据固定的作用,但是对反家庭暴力法中关于告诫书通知村居的规定未全面落实,可能导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无法掌握区域内家庭暴力发生情况,无法发挥告诫书的救助矫治作用。

4月3日,门头沟检察院对上述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就系列家暴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街道妇联工作者、律师、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医疗机构医管科相关负责人参会。经听证会充分论证后,检察官向两家相关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主管部门积极整改落实,加大了内部管理力度,切实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程序意识,并召开全系统行风工作会通报问题,组织家暴行为识别和义务再培训,指导区域内4家医疗机构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与其他机关的信息互通和协作机制,并将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工作纳入医院巡查督导重点,督促医护人员切实履行职责。

为全面评估整改情况,门头沟区检察院创新“回头看”模式,通过制作并发放在线电子问卷,实现“回头看”工作的高效、精准、全覆盖。同时,通过发放问卷进行“二次培训宣教”,强化医疗机构、村居相关人员参与家庭暴力治理的责任感,凝聚反家暴共识,扩大妇女权益保障“朋友圈”。

经收集统计,门头沟区286名医务工作者填写问卷,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法律规定的知晓率已提升至92.66%。有62名医务工作者已在诊疗过程中成功识别需要强制报告的情形。检察机关随机抽查了近期部分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制发情况,发现告诫书已100%送达村居。

门头沟区人大代表佟雅丽曾以基层社区工作者的身份参与听证会,全程见证了公益诉讼助推反家庭暴力“双制度”的落实情况。她认为,检察机关的工作从前端有效解决了家庭暴力发现难的问题,从末端有效防范了家暴事件反复发生,打通了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告诫—再预防”的责任圈,切实保障了妇女权益。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