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通讯员 杨景东 王起迪
为多维度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水平,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高质效推进平安宽甸建设。近日,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深入全县22个乡镇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检察工作。
织密“责任网”,积极监督抓落实。检察人员听取了行政司法部门负责人对社矫对象监督管理情况的汇报,实地查阅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工作台账以及思想汇报等材料,了解当前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帮扶、信息化核查等环节进行检察,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监管责任。
织密“联动网”,共享信息取实效。宽甸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检警有效协作+信息共建共享”检察监督新模式,借助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平台,调取辖区内社矫对象出行数据,将其与宽甸县司法所请销假信息系统进行对比研判,精准发现社矫人员脱管线索18条。经收集固定证据并调查核实,查明社矫对象18人未请假私自外出的违法事实后,宽甸县检察院依法向县司法局制发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强调加强警示教育及日常监管,确保社矫人员思想、行为的双重改造。
织密“警示网”,集中教育敲警钟。宽甸县检察院结合相关案例对社区矫正负责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相关人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联合司法局对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警示教育,重点阐释法律规定的相关请销假制度及奖惩措施等。检察人员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座谈交流,倾听对社矫工作的想法及诉求,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
下一步,宽甸县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通过“巡回检察+大数据排查”的方式监督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同时,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助力宽甸地区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