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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司法局构建商会调解“四个工作体系”

推动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08-01 11:51:5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良艺 通讯员 傅永新 麦千景辰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多元化解民营经济领域各类矛盾纠纷中的运用与实践,积极构建商会调解“四个工作体系”,推动形成“商事纠纷商会调解、商人纠纷商人调解”的工作格局,有力促进涉民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为促进非公经济领域“两个健康”、推动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建立工作制度体系,商会调解工作有规范。柳州市司法局聚焦商会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目标要求,以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为工作着力点,建立完善配套制度。2023年4月,柳州市司法局联合市工商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商会调解工作总体要求,厘清商会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调解范围等工作内容。将“商会调解组织应建尽建、已建培优”的目标纳入长期规划,为县区司法局、工商联进一步开展商会调解工作提供明确指引,逐步推动商会人民调解机制全覆盖,力争在2025年以前实现柳州市各级有条件的商会均成立人民调解组织。

建立工作组织体系,商会调解工作有合力。柳州市司法局全力打造地方商会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司法鉴定组织等专业机构的多方合作模式,形成化解商事纠纷的工作合力。商会遇到疑难复杂的商事纠纷案件时,可引入专业力量共同磋商、参与化解,建立起商事纠纷化解“多向快车道”。截至目前,柳州市已成立商会调解组织94家,较2021年相比增长数量超过80家;其中市属商会人民调解组织45家,乡镇(街道)商会人民调解组织38家,市总商会和县区总商会均设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建立队伍培优体系,商会调解工作有力量。柳州市司法局聚焦提升商会调解能力,建立调解队伍培优工作体系,致力打造一批政治优、业务精、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调解员队伍。在工作中,柳州市司法局加强和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将各行各业专业力量纳入商会调解员队伍,推动更多熟悉企业经营、行业威望高、热心调解的企业家、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等参与商会调解工作,持续深化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现已建立起包含177名具备丰富调解经验的退休法官、仲裁员、律师、商会调解员以及经济领域专业人士的商事纠纷调解专家库,并任命20名首席调解员。同时根据商会需求,针对性引进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司法鉴定人等专业人才进入调解队伍。

建立服务提升体系,商会调解工作有质效。柳州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主体优势,坚持“商人纠纷商会解”的原则,积极推行“司法局+工商联”“律师事务所+商会”工作机制,以“万所联万会”为载体,组织全市39家律师事务所与市、县(区)两级工商联及所属157家商协会建立合作机制;指导仲裁委、破产管理人协会、不良资产处置机构,以商会为服务单位集中提供法律体检、用工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同时,柳州市司法局指导成立广西首家完全社会化运作的专业商事调解机构——柳州市商事调解中心,联合市工商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组建专业商事调解团队;邀请不同县区的商会调解员担任地方联络员,和各县区商会建立双向联络机制,完善“商会纠纷反馈——中心快速介入——团队迅速处置”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柳州市商事调解中心自2022年10月成立以来,受理各商会成员单位案件130余件,涉案标的超过7000万元,调解成功案件标的额占比达到53%。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