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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依法惩治拒执行为,切实保障司法权威

2024-07-12 14:42:0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近年来,福建厦门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依法惩戒失信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司法权威。

基本案情

2018年3月,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蔡某及其配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本金140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翔安法院依法查封了蔡某名下一套商品房及一个车位。

于是,蔡某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证据虚假诉讼。蔡某为逃避执行,与案外人冯某串谋,利用两人之前的银行交易流水,伪造了130万元的借条,捏造蔡某及其配偶向冯某借款未还的事实,由冯某向翔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意图以此参与分配房产的拍卖款。

该判决生效后,蔡某、冯某误以为法院会自动向其分配房产拍卖款而未申请强制执行。其被拍卖的房产均被用于清偿所欠林某的债务,且尚不足清偿所欠债务。其被查封的车位被翔安法院继续拍卖。

于是,蔡某指示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致使林某的胜诉债权无法获得足额清偿。之后,蔡某要求冯某撤回执行申请但遭到拒绝。因蔡某及其配偶的农村自建房被征拆,翔安法院于2022年要求征拆单位协助扣划征拆补偿款。

偷鸡不成蚀把米,蔡某见冯某未撤回执行申请,遂向翔安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述称已结清执行债务,但遭冯某否认。蔡某见冯某欲假戏真做,被迫坦白打假官司以逃避执行之事。

翔安法院执行局经调查后,将蔡某二人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

翔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蔡某和冯某恶意串通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取得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分配执行款,据此逃避执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且浪费司法资源,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情节严重。

鉴于蔡某、冯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冯某又有一名未成年人需要抚养,最终法院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冯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宣告缓刑。

法官说法

本案中,蔡某和冯某试图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逃避、对抗法院执行,拒不执行判决,性质极其恶劣,其行为藐视法律,挑战司法权威,损害社会公信力,必须严惩。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应自觉、诚信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执行,否则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