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陈夏瑛 严健婷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联合大田县卫健局医疗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7月,黄某前往某医院就诊,在该医院住院并进行手术,后因手术问题产生纠纷。黄某认为,医生在手术时操作不当,在本起事故中具有过错,故向大田县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0余万元。
大田县法院立案庭在了解案情后,联合医调委多次做医患双方的工作,就院方就诊过程是否存在过错、诊疗结果是否对患者造成损害请专业人士进行分析,向患者进行解说,获得患者的认同感,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逐项分析患者的索赔项目是否合法。
在法院和医调委共同调解下,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医院同意就医方过错部分补偿黄某相应损失,黄某也主动作出让步,放弃对医院的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该起矛盾尖锐的医疗纠纷成功化解于萌芽,止步于诉前。
据大田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医患纠纷”因涉及较强的专业性,处理过程中如有不当极易激化矛盾,此次“法院+医调委”联动调解,缓解了医患双方紧张的关系,为医患纠纷这一“顽症”开出了良方。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