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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于洪检察院两次公开听证会纾解信访人“心结”

2024-06-26 16:26:0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通讯员 于洎淼

“凭什么不予立案,我丈夫的死亡与他有着直接的关系,就是他导致的死亡!”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门口信访人小王激动地说。

近日,于洪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多次信访、情绪激烈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事件起因是信访人小王(化名)丈夫与其洗车店邻居小明(化名)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相互辱骂、推搡,争吵后信访人小王丈夫因心脏病急性发作后死亡。小王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控告小明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要求立案。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王丈夫死因为主动脉夹层急性进展导致急性循环功能障碍死亡,在事件中发生的辱骂、推搡行为可作为其死亡的诱发因素。据此,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小王不服公安机关的决定,向公安机关复议,经审查后公安机关再次作出不立案决定。

小王无法接受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于是在2023年4月到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进行申诉,要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于洪区检察院依法受理该案后,全面审查了公安机关办案过程及该案证据材料,并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了相关证据,经审查表明,小王丈夫的死亡与邻居小明争吵、推搡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检察机关拟维持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

该案人命关天,为公开公正办理案件,充分释法说理,经综合研判于洪区检察院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了3名听证员及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参会,力求息诉息访,检察机关依据案件事实、证据和听证员评议意见,做出维持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

检察机关处理决定作出后,小王仍情绪激动,与公婆等人到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信访,案结事未了。针对这一情况,于洪区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再次召开公开听证会继续化解该案。在第二次听证会前,专门召开了预案会议,对在第二次听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作出了充分预案,力求一次性化解该案信访矛盾。

近日,第二次听证会如期举行,听证会由主管副检察长主持,邀请了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沈阳市人民监督员等三位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听证员参加。同时邀请小王及其代理人、小王聘请的专家辅助人、公安机关承办人、鉴定人、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承办人到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听证会上各方充分地发表了意见、针对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此次听证会历时4个多小时,听证员从专业角度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处理决定正确,对小王的悲痛情绪表示充分理解,并劝导小王接受本案的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其诉求。经过第二次公开听证,小王接受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决定,未再信访,后续也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得到了相应的赔偿,已回归了正常的生活。

于洪区检察院在化解该信访案件中直面群众诉求、充分利用检察公开听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使听证会变成普法课,围绕风险矛盾焦点发表评议意见,让视角更多元、解答更专业,真正实现把事说清、把法讲透、把理辨明,纾解当事人心结。下一步,于洪区检察院将持续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让公平正义“直抵人心”,促进基层治理。


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