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作出《关于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4年起,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三亚民营企业家日”,定期举办相关活动。
据了解,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是弘扬民营企业家精神,营造重商尊商、亲商爱商、富商安商的浓厚氛围,是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决定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三亚企业家日”,是对党委决策的具体贯彻落实,以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以动员全体人民去遵守和执行。
《决定》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谋划,不断丰富“三亚民营企业家日”内涵。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着力培育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厚植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的沃土。要多为民营企业家办实事、解难题,真正把“三亚民营企业家日”办出特色、办出实效。
编辑:丁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