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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同堂培训 共护法治化营商环境

扬州经开区举办“双月‘开’讲”2024第二期专题讲座

2024-04-29 10:13:3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朱云云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4月26日,江苏省扬州经开区政法委、检察院联合举办“双月‘开’讲”2024第二期专题讲座,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单平基以“新修订公司法的重大变化”为题应邀作专题讲座。

本次专题讲座系扬州经开区检察院围绕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牵头组织政法机关“同堂培训”。来自市检察院、区政法委、区政法单位,以及全区相关30余家行政单位150余人参加,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不断优化国家级开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单平基围绕本次公司法修订涉及的股东出资、股东失权、公司登记、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保障、公司决议效力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的解读和系统的阐述。

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我国现行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1999年、2004年对公司法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200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3年、2018年对公司资本制度相关问题作了两次修改。公司法的制定和修改,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密切相关,对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四次审议并通过了这部法律。

修改公司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适应实践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的需要,修改公司法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能够更清晰、更准确地了解新公司法修改的意义及影响,为其全面把握、准确理解、正确适用都提供了方法,提升了法治思维能力,同时也更好指导实践工作。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