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广西资源法院:“法雨”浇灌团结花 同心掬得满庭芳

2024-04-26 18:20:4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通讯员 卢林峰 蒋励 唐嫣 盘郦羽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法院党总支与车田苗族乡黄宝村党总支联合开展“党建联建携手并进·同心共创民族团结”主题党日活动。

黄宝村是典型的苗族聚集村,资源县法院“双语”法官与村干部、群众围坐在一起,用苗语向大家宣讲如何预防养老诈骗、依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以“接地气”的方式宣讲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干警通过参与广西“三月三”苗族群众民俗“山歌”活动,将预防诈骗、保护环境、森林防火等法律知识编成“山歌”,并以“山歌对唱”方式向苗乡群众普及。

资源县是一个民族聚居县,全县有苗、瑶、壮、侗、回、蒙古、彝、朝鲜、满、土家、毛南、么佬、仡佬、黎14个民族,民族人口3.91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1.69%。

近年来,资源县法院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司法为民暖人心”主旨,将司法审判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相结合,全面打造“双语”审判特色司法服务,创新多元解纷模式,让法治之光照亮民族团结进步路。

与此同时,资源县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总结适合当地的纠纷化解机制,将创建民族乡“无讼村屯”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搭建起民族地区民宗、审判、公安、村“两委”等共同参与,“双语法官+基层干部+调解员”常态化沟通的多元解纷促团结网络。

“目前,车田苗族乡、两水苗族乡、河口瑶族乡3个民族乡的所有行政村和部分自然屯都建立了‘双语’法官联络点、巡回审判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点。”资源县人民法院院长廖培清介绍。3年来,资源县法院诉前调解纠纷1601件,其中成功调解969件。

民族群众居住分散,资源县法院以巡回审判活动为抓手,将民族团结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车田苗族乡石寨村的李某因在田里烧干草,起风后火苗蔓延至旁边山场,造成山林火灾。经鉴定,被烧山场过火林地面积35.343亩。考虑到李某年纪较大,行动不便,法官一行驱车40余公里到达李某所在村屯,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当天,考虑到李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庭依法作出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村里大部分都是留守老人,烧火做饭、上山砍柴、种田种菜都带有以前的老习惯,而这些习惯易形成火灾隐患。失火案在民族村屯开庭、宣判,能给村民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法官蒋涛说。

巡回审判活动让庭审走到民族群众身边,打造“家门口”普法阵地,提高当地群众的法治意识。

车田人民法庭下辖车田苗族乡、两水苗族乡、河口瑶族乡3个民族乡。立足地域特色,资源县法院创新打造自治区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共建法庭”,于2022年11月18日在车田苗族乡挂牌成立。

“民族团结,须以法治为基础。”在廖培清看来,“民族团结进步共建法庭”打通联系服务各族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将各民族地区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民族团结进步共建法庭”以“双语”法庭为载体,立足地域特点、民俗特色和专业特长,专门配备会讲当地民族语言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培养“双语”法官18名。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法治建设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相结合,为各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民族团结进步共建法庭”成立至今,受理案件150件,结案率达93.33%以上,深耕诉源治理,通过诉前调解,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7起,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