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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蕉城法院调解优先 促涉企纠纷成功化解

2024-04-26 17:17:2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叶亲州

近日,某新能源科技公司向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法官送来一面锦旗,向承办法官倾心调解、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表达诚挚谢意。

据了解,2022年某新能源科技公司(下称甲公司)与某新材料科技公司(下称乙公司)签订《框架采购合同》和《模具管理协议》,约定甲公司出资,由乙公司购买模具并生产提供相应产品,模具所有权归甲公司。2024年3月,乙公司明确表示停止供应模具产品,甲公司多次要求返还模具,均无果,严重影响了甲企业经营,造成甲企业与他人签订的供货合同无法履行,需承担违约责任。为避免企业损失扩大,甲公司以返还原物为由向蕉城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会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巨大损失等问题,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甲公司的申请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于立案当天作出准予先予执行裁定书,要求乙公司先行返还案涉五套模具,并将案件移送执行部门强制执行,执行部门立案受理后立即赶往模具现场查封案涉模具。

由于该纠纷牵扯到两家企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后续合作,案件承办法官遂多次与双方企业经办人沟通联系,详细了解具体案件细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查封次日,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乙公司自动返还案涉模具及相应产品。至此,执行案件以自动履行完毕的方式结案,返还原物诉讼纠纷也以原告甲公司申请撤诉方式得到妥善处理,为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据介绍,蕉城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贯穿司法实践,全力促进涉企矛盾纠纷化解,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发展,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