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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亚东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行动回应民意取信于民

2024-04-26 15:07:5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玉璟 通讯员 次央 央吉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只为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回应民意、取信于民,近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亚东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在江孜、日喀则、拉萨等地的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行动历经六天,成功查找4名被执行人行踪,通过与兄弟法院协商执行、强制执行等方式共扣划案款375万余元,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方式当事人自动履行案款5万元,在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的同时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的善意文明执行,让我又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在履行完5万元合同款后,被执行人西藏某建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法人次某郑重地对法院执行干警说:“剩余的5万余元我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按时履行义务!”

据悉,申请执行人达某与被执行人西藏某建筑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4月8日达某依据亚东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在线上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执行团队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开展调查。在沟通中,公司法人代表坦言现状,言辞间感慨前路渺茫,十分沮丧。从最初的叫苦隐瞒到主动申报正在从事的装修工程及项目尾款,通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和软硬兼施的执行措施。在核实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线索后,执行干警统筹考虑当事人双方情况,决定基于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善意执行,让被执行人分期履行案款。最终,次某当场履行5万元执行款,剩余5万余元由法院从第三人处收款。

善意文明执行是在依法确保实现债权人权利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执行行为对债务人的影响,实现民事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0年12月,旦某、尼某向索某借款35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索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亚东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旦某、尼某并未按协议履行,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两名被执行人在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法院也有作为债务人的案件,且每月固定扣划尼某财产收入,向桑珠孜区法院执行法官说明情况并发出了参与分配的协商函,在兄弟法院执行法官的鼎力协助和另案申请执行人的充分理解下,最终达成了分配案款协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申请执行人拾某与被执行人西藏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拾某于4月8日向亚东县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就涉案项目纠纷申请执行人向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前财产保全,并已控制了足额的可供执行财产。在城关区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亚东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顺利从工商银行扣划300余万元的执行款。

申请执行人杨某等9人与被执行人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合同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2023年开始该系列案件陆续进入了执行程序,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并耐心细致地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规劝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人员通过各方仔细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某单位有工程质保金未予领取,于是第一时间对该款项进行冻结,依法从质保金中强制扣划系列案件的案款60余万元。

下一步,亚东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向“拒执”亮剑,重拳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绝不让距离成为被执行人逍遥法外的屏障,尽最大努力牢牢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用实际工作成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