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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学兵院长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一起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系列合同纠纷案

2024-04-24 15:37:4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钟法

4月23日,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宁波中院举办“我是院长,现在开庭”活动。宁波中院院长唐学兵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了一起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系列合同纠纷案。

经合议庭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某智能公司向原告某科技公司支付一定的整改费用和违约金,并在原告后续支付设备尾款时进行抵扣。

案情简介:

原告某科技公司为扩大生产,计划在新厂房建立智能化物流仓库项目,于2021年1月至5月期间,与被告某智能公司签订了12份合同,约定由智能公司建设该项目,其中包括设置硬件设备及计算机软件开发等,合同标的额达5500余万元。按照合同约定,项目需在2021年7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成。合同签订后,科技公司按期支付了部分价款,但智能公司却一再拖延项目交期,且已建设部分项目存在诸多问题,项目软、硬件无法适配使用,不能达到项目智能化要求,导致科技公司无法正常使用项目仓库,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之后,科技公司将智能公司起诉至宁波中院。合议庭经研判认为,涉案智能化改造处于僵持状态,若简单判决合同全部解除,不仅智能公司要返还已收到的合同款项,承担高额违约金,科技公司也将因拆除现有设备遭受停工损失,项目重启周期也将更长,双方的损失将进一步扩大,整体社会资源也将被浪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注意到,软件的适配性是本案争议焦点之一,一旦运行不畅将影响整个项目的基础功能。因此,尽管软件部分所涉标的额不大,却关系到合同根本目的能否实现,具有重要价值。为整体化解纠纷,合议庭认真权衡双方利益,充分考量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的技术研发特点、产业实践、行业惯例等,积极推动双方进行协商,引导双方对重要争议形成共识并达成调解协议,从而促成交易目的实现。

实践价值:

“本案是一起由传统仓储智能化改造引发的纠纷,既包括硬件设备买卖,也包括计算机软件开发事项。该案的审理发挥了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在处理软件相关纠纷上的专业化、精深化优势,法庭通过对12个合同进行整体调解,形成了一揽子实质化解现有纠纷、预防后续纠纷的最佳方案,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唐学兵院长指出。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途径,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内容。对此,唐学兵院长提醒企业:在高标准谋划技术路线时,要对合作伙伴的履约能力作更深入的调查,在履约中加强实时沟通;如果发生纠纷,要从解决实质问题、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寻求“最优解”,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担当与力量。

在庭后采访中,市人大代表、省律协监事长叶明表示:“本案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使得涉案部分定制硬件设备得到充分利用,避免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具有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彰显了宁波法院以法治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智慧与担当。”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