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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抚松法官翻山过江现场实物勘察促公平

2024-04-22 17:09:1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通讯员 乔元兀 

为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通过对现场实物勘察及相关证据收集汇总,让事实说话,切实将矛盾纠纷降低在审前审中。4月17日,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带领书记员乘坐拖拉机经过一路颠簸翻山过江,赶往位于8公里外的泉阳镇红旗村附近的大山深处,针对一起原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开展实物勘察,以此维护公平正义。 

为最大限度消除开庭审案时双方异议,承办法官勘察当日召集原被告、相关律师及相关证明人共同参与人参勘察工作。现场,法官查验了原被告及证明人的身份证,询问了当事人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并就案件焦点和事实相互进行沟通交流。 

“今天来就是确定事实,这对你们两头都合理!如都没意见咱就开始。” 

“没意见!”“我也没意见!听法官的!” 

随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监督下,原被告、律师及相关证明人都聚拢到参地跟前,扯出米尺、标明记号、记录数字、扒土看参、全程录像……丈量勘察工作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大约一个小时左右,涉纠纷参地相关事实数据全部记录完毕,并征得原被告及相关证明人的认可后一一签字,这为下一步庭审工作有了充足的准备和法律依据。

“‘案多人少’一直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点,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一些老法官、老同志始终坚持审案办案‘精品意识’不求办案数量,只求对法律、对群众负责!”抚松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王广友表示。 

编辑:张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