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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栾川检察以案释法帮企业守牢安全生产“警戒线”

2024-04-16 09:58:1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检察官的普法宣传很有意义,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安全责任意识。”近日,面对前来开展以案释法的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检察官,某路桥建设公司工作人员张某深有感触地说道。

2021年11月,栾川县某路桥建设公司下属沥青拌合站发生燃爆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该案移送至栾川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一方面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理,一方面主动延伸办案触角,到案发现场调查事故诱因。发现涉案企业下属沥青拌合站存在设备老化、日常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缺位等问题。

根据发现问题,栾川县检察院及时向涉案企业提出整改建议,推进溯源治理。对此,涉案企业高度重视,投资180万元对设备进行了更新,同时,举一反三,对全部施工工地进行了安全排查,并组织全院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0余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拧紧企业生产“安全阀”,栾川县检察院持续跟踪涉案企业整改情况,并在回访中为企业职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帮助企业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重点,推动形成“公司每月查一次、项目每周查一次、班组每天查一次”的企业安全检查制度。

“两年来,我公司再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已步入健康发展轨道。”普法活动结束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企业从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了整改,补齐了监管盲区,全面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吴战京)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