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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南郑:检察护企解难题 保护生态促发展

2024-04-15 16:02:4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通讯员 徐笑虎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裕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位于青树镇沙河村,冉家河下游,这里所产的富硒香丝大米被认定为绿色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但几个月前,合作社理事长郑富俊发现流经合作社的冉家河河道中垃圾密布,漂浮物随处可见。郑富俊认为,如果冉家河河道水质不能保证,那该合作社产品的生态优势将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南郑区检察院在走访中得知此事,遂派员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勘验、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确认河道被污染的事实存在,遂邀请青树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生态环境南郑分局进行磋商,就冉家河河道污染问题如何治理、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进行了研究讨论。

会后,南郑区检察院分别向青树镇人民政府、南郑区水利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冉家河河道倾倒垃圾,造成河道污染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贮存、处置工作,切实保护好河道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机关单位高度重视,沙河村组织人员对河道内的固体废弃物进行了清理,并安排人员定期清理收集河道垃圾,镇政府也在沙河村公路沿线增设了多个垃圾收集箱、桶,冉家河河道水体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南郑区检察院表示,护航企业发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消除企业发展后顾之忧,是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活动的宗旨所在。本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通过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协调整改,推动冉家河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既保护了当地生态环境,也有力支持了民营企业发展,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