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四所一庭”与“法治超市”联动

大连西岗香炉礁街道创新开展法律服务

2024-04-11 16:29:5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咱们社区开了‘法治超市’,有民警、律师、调解员当服务员,还有法官给当顾问呢,家长里短烦心事在这不仅有人解决,还能够免费咨询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是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香炉礁街道居民王大姐最近逢人便念叨的话。

香炉礁街道共有7家这样的“社区法治超市”中心店,他们在司法所的指导下,各自结合自身的不同特点,将“四所一庭”引进“超市”,吸纳派出所民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普法志愿者等成为法律知识的宣讲员、社会治理的护航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重点群体的服务员,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线上服务五个“专柜”中实现法律服务“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超市”坚持“立足基层、见诸日常、服务群众”的工作方针,满足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需求,切实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架起了服务群众的“连心桥”,成为了社会和谐的“凝聚剂”。

联动机制有效构建起了“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各方密切配合、高效联动,实现了“信息资源互通、职能优势互补、工作成效互赢”,逐步形成了“N+1”服务清单,“N”即不同专业、多个层次的服务队伍;“+”代表凝聚、集结、融合多种维权方式、维权渠道、维权平台;“1”代表共同维权服务目标,即为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居民提供维权服务。

强化法律意识,当好普法宣传的“宣讲员”。在每个“法治超市”组建以派出所民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人员和“法律明白人”等组成的专业“法律宣讲员”,不断研发普法服务产品,为群众提供个性化普法宣传“点单”服务,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同时,通过开展大型普法活动与“两微”普法、以案释法相结合,构建“面上+精准”普法新模式,让法治文化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渗入生活、融入群众。

维护和谐稳定,当好社会治理的“护航员”。按照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高、道德品质好、服务意识强的标准,在各“法治超市”精心孵化培育“法律明白人”“评理说事员”队伍,与“四所一庭”工作人员共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护航员”队伍,不断健全完善基层自治管理机制,深入网格,及时了解排查疑难纠纷和安全隐患,做好纠纷预警和疏导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阶段,形成了“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形成合力”的工作新格局。

聚焦群众诉求,当好矛盾纠纷的“消防员”。融合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仲裁员、专职律师、法律明白人担任“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员”,定期深入网格开展矛盾隐患“清库存”活动,能现场解决的争取一次调解,不能现场解决的带回“法治超市”,在每周的固定集中办理日请专业“服务员”开展矛盾纠纷“清库存”化解行动,重点围绕群众日常生活领域发生的小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噪音扰民、高空抛物、家庭矛盾纠纷等高频矛盾发生领域,制定个性化调解方案,同时推广使用“西岗区公共法律服务”公众号,确保矛盾纠纷化解“不过期”。

提供法律服务,当好法律援助的“服务员”。联合“四所一庭”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做到“有问必答”“应援尽援”,为维护群众自身合法权益筑牢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结合法律援助网格化建设,由网格员担任“法律援助巡逻员”,及时与“法治超市”对接,给予精准法律援助服务。通过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在法律援助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开通针对重点人群的“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的“三优”原则。坚持从方便受援人的原则出发,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人上门办理法律援助服务,为听力、语言残疾的受援人联系手语协会老师,以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