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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剑河检察抽丝剥茧追缴税款430万余元

2024-04-10 15:27:4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近日,随着4354440元税款依法收归国库,贵州省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合同纠纷涉税款征收民事执行监督、公益诉讼案件完美收官。该院依法能动履职,成功追缴税款430万余元,还要从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说起。

2018年1月5日,贵州某劳务公司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承接剑河县某农业观光园工程土建部分。2022年9月18日,该项目工程经结算审核确认土建部分造价为44660531元。2023年3月27日,贵州某劳务公司唯一股东周某某以某建设工程公司未支付剩余工程款为由,向剑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剑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下资金1500万余元,判决周某某胜诉。某建设工程公司未在判决期限内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周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10月,剑河县检察院在办理周某某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时注意到,原案答辩人称贵州某劳务公司已于2018年12月5日注销,周某某以个人名义起诉不具备原告资格。

“为何在承建工程不久后就注销公司?是否有恶意注销偷逃税的可能?”检察官提出疑问。

在向检察长汇报后,承办检察官到剑河县人民法院调取民事判决书、裁定书、相关合同等书证,到县税务部门调查了解贵州某劳务公司申报纳税和注销税务登记等情况,查明该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未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缴纳税款的情况下违规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又提供虚假清算报告等资料,于2018年12月5日违规注销工商登记。

“周某某作为贵州某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唯一股东,违规注销企业税务登记和工商登记,逃避缴纳税款,造成国有财产流失,应将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理。”在案件研讨会上,承办检察官说。

2023年11月3日,剑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受理该线索,并第一时间与县税务部门进行磋商,互相通报案件线索和核查情况,达成磋商意见。经税务部门核查,贵州某劳务公司少申报收入44660531.47元,欠缴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等430万余元。

该院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税务机关难以及时掌握合同相关交易信息,当事人亦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收入纳税,存在监管漏洞,造成税款流失。剑河县检察院在与税务部门展开磋商的同时,向剑河县人民法院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法院提示当事人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收入纳税,与税务机关建立和完善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并将检察建议书抄送县税务局。县法院采纳检察建议,积极协助税务局开展税收征缴,并与税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在法院、检察院、税务部门的协同联动下,该公司欠缴的430万余元税款征缴入库。

“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内部融合履职,外部协同发力,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推动多部门达成共识,建章立制,打好保护国有财产的‘组合拳’。”剑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袁再亮说。(彭杨)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