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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探索超大城市的现代化治理新路?

2024-04-09 16:57:5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要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径。重庆市积极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现代化大都市,取得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成果。

近年来,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聚焦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需求,围绕超大城市治理进行多角度研究,取得了城市治理和发展领域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近日,该院教师围绕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进行讨论,以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完善超大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周振超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打造横向联动与纵向贯通的协调体系。一是坚持组织嵌入,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推进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形成“一核多元”的统筹型治理机制。二是加强统合治理,提升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三是持续激活自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是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五是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运用人工智能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探索价值要素与技术要素的协同赋能机制,强化基层治理韧性和治理效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出发,兼顾多元诉求,从完善政策、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统合专项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等目标,协同教育、调节、疏导等方式,形成“多位一体”的联动处理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防范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统筹发展和安全、维稳和维权、秩序和活力的关系,营造基层社会治理良好氛围。促进治理主体与客体在社会、经济与情感层面实现利益均衡。整合治理资源,凝聚基层社会治理多元力量。拓宽参与途径,丰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超大城市治理要重视文化传承与创新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金莹认为,城市文化是城市存续和发展的灵魂,超大城市能够源源不断地汇聚人才、资源,始终保持活力并辐射周边,其根本在于城市精神的内聚和驱动。城市文化治理是超大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关键在于处理好三个关系。

文化包容性和个性相协调。重庆市提出近悦远来,不仅是良好的人才生态,更是开放性的城市文化,彰显了城市发展的底气和格局。与此同时,也需要在多元文化中凝练出符合超大城市历史和发展定位的独特文化,打造有温度的城市文脉。

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同步。将文化治理融入城市规划,将先进文明内涵、现代文化元素、科技赋能的智慧形式融入文化创作,保持城市文化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的活力。因而,超大城市既要避免快速发展中的文化断代,又要避免盲目猎奇追新,而是要实现传承、更新、创造的有机统一。

文化的内化与外显并重。作为治理方式,既需要文化以精神层面的价值观念、诚信意识、法治理念等形态来引导人们工作、生活、休闲等方方面面,也需要文化以城市建筑风格、生活方式、城市装饰、社会治理制度、品牌文化活动等形态进行符号化的强化。从目标来看,通过将城市文化沁润城市的各个空间,实现城市价值认同,提升城市归属感融入感,形成城市治理共同体,维持城市发展的和谐秩序。通过国际文化传播和城市形象宣传,以富有张力和感召力的城市文化形象和品牌,辐射周边,聚贤引才,聚合超大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

探索超大城市数字治理发展路径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郭春甫提到,数字化转型与新质生产力交融共生,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技术为支撑,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超大城市经济集聚,创新活跃,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物理空间。数字经济尤其是数字技术为推动超大城市治理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场景。

围绕超大城市发展中的“堵点”“痛点”“盲点”,需要着力推动新技术在生产生活领域的运用,开发智慧治理技术,以智能化手段解决城市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探索适应新质生产力的超大城市数字治理发展路径,为我国超大城市治理提出新的解决方案。要推进城市治理机制与数字新技术的协同,促进公共服务方式与智能新技术的集成,推动公众需求与网络新技术的整合。

提升超大城市治理效能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杨莉提出,超大城市具有人口规模巨大、社会结构复杂、社会需求多元和潜在治理风险突出等特征。要提升超大城市治理效能,需在党的统一领导和政府依法履责下,努力探索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和群众广泛参与的有效路径。有效的社会参与可节约治理成本、优化公共服务,防范治理风险,在提升社会活力和治理效能的同时,为超大城市的和谐稳定与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以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降低治理成本,提高超大城市群众的幸福感。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不仅能够充分调动社区的内生性资源,借助社会自身的力量解决问题,减轻政府和社区的负担,降低治理成本;也可集思广益,充分利用基层群众的地方性知识,及时高效地发现问题,针对群众的“急难愁盼”精准施策,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急,供群众之所需,提升超大城市群众的幸福感。

以社会组织的专业参与优化公共服务,增强超大城市群众的获得感。社会组织对基层群众的动员和组织能力,能够充实超大城市治理力量。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异质性需求,弥补超大城市边缘人群的服务缺失。

以公共协商的有效参与防范治理风险,提升超大城市群众的安全感。采取公共协商的方式,不仅能够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还可以通过理性沟通和充分论证,获得不同诉求者对公共决策的理解和认同。通过协商式参与,可以防范因部分群众的利益被忽视或诉求未满足而出现的冲突,提升超大城市群众的安全感。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