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为化解相邻关系矛盾纠纷,构建睦邻友好的和谐邻里关系,弘扬法治、文明、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27日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该院近年来审理的涉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总体情况及案件特点。
据悉,北京三中院近年来通过积极推进案件源头预防、诉非衔接、辨法析理,全流程一体化推进相邻关系纠纷司法审理工作,不断弘扬法治、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据介绍,2020年以来,北京三中院受理并审结的涉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数量整体呈增长趋势,出现服判息诉较难、次生案件多发等特点,邻里之间因安装摄像头引发隐私权保护纠纷、因私自加建房屋引发纠纷等多种新类型案件逐渐显现。此外,此类案件存在事实查明难的普遍情况,这也对审判技巧及辅助手段提出了较高要求。
北京三中院副院长薛强介绍,为更好化解相邻关系矛盾纠纷、做好诉源治理工作,案件审理需以准确把握个案特点为基础,精准靶向治理,通过办好一个案件化解一类纠纷。聚焦相邻关系案件特点,三中院近年来着力诉非衔接,将调查研究放在主体位置,“去现场”化解矛盾纠纷,并将多元调解摆在突出位置,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实践提供样本。在审判环节,北京三中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涉相邻关系案件裁判文书说理中,为法官适用原则性规定、发挥司法能动性提供价值引领,强化个案在社会层面的教育警示作用。
通报会上,北京三中院民一庭庭长陈晓东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其中,“以调解协议约定相邻关系处理方式案”确认邻里之间可以以协议的形式就相邻关系争议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该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不堪深夜噪音将楼上邻居打伤案”的审理中,法院在裁判文书中指出,不论是楼下住户采用动手打人的暴力方式,还是楼上住户不顾邻居感受的自我享受行为,都绝非维持和谐邻里关系的正确方式。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