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吴如珊
“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没想到还能拿到诉讼退费款,感谢法院为民解难!”日前,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张某某在拿到诉讼退费后激动地说道。
原来,张某某带着170元预收诉讼费、500元鉴定费的票据来到惠安法院,申请办理退费手续。与众不同的是,张某某拿的票据是惠安法院1999年就已受案的,距今已经隔了24年。
“之前因为各种原因一直耽误,没办法来申请诉讼退费,结果就拖了这么久。”张某某解释说。
惠安法院诉讼退费经办干警翻阅历史资料并与当事人核对信息后确认该案件立案信息,且承办法官已在票据后签字确认同意退费。
考虑到当事人申请的案件退费款项较为久远,惠安法院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开通诉讼退费“绿色通道”,在收到退费材料和当事人出具的《承诺未重复退费保证书》后,立即梳理退费情况并启动退费手续报批流程。最终,这笔时隔24年的案件诉讼退费申请终于得以成功兑现。
司法履职多一步,为民服务进一步。据了解,惠安法院现已启动网上办理诉讼退费的便民机制,于2022年2月以后立案且已生效的案件,当事人无需再到法院办理退费手续,只需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进行线上操作即可完成。
编辑:迟明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