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记者近日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至2023年11月,该院新收一审民间借贷案件4093件,审结3822件。
栖霞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朱睿表示,就该院审理的相关案件而言,目前民间借贷案件呈现出利息约定混乱,借款本金较难查明,往往与其他纠纷交叉并存,且存在刑民交叉问题。“尤其是亲属之间的借款,碍于情面,往往没有书面凭证。”
自2019年以来,栖霞区法院将民间借贷案件集中在民一庭审理,2022年施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以来,民一庭内设专门员额法官团队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简案,2023年4月后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民间借贷纠纷调整至立案庭,目前由四个员额法官团队办理。
栖霞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小勇介绍,在办理民间借贷案件中,该院始终将职业放贷人检索、关联案件检索纳入强制检索范围,同时要求出借人起诉时提交征信报告及借款期间的银行流水,以查明案件是否涉及套路贷、虚假诉讼问题。
案件办理过程中,审慎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严格分配举证责任,依职权穿透式审理查明事实。对于存在明显“套路贷”情节或涉及刑事犯罪的,通过专业法官会议、与刑庭联席会议讨论,及时裁定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该院加强依职权查明事实,打击防范涉“套路贷”虚假诉讼,2021年至2023年11月结案方式中判决数量分别为355件、344件、268件,调解撤诉比例分别为67.51%、68.21%、66.8%,认定涉嫌犯罪移送公安处理110余件。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栖霞区法院还始终坚持将“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的办案理念,大力开展诉源治理,一手抓普法,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防范集资诈骗、校园贷普法宣讲,通过典型案件巡回审判,向参与旁听庭审的群众以案释法说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力争从源头化解矛盾;大力发挥员额法官担任社区政法网格员的作用,指导人民调解员、社区网格员对于身边的民间借贷纠纷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进行调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近年来未曾发生因民间借贷案件处理不当引发的信访矛盾。
栖霞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杜宏亮提醒广大市民,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与借款人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特别在借贷双方存在亲戚、朋友、老乡、同事等身份关系时,不能碍于情面,随意出借款项。此外,还要在合同上注明资金来源、约定利息,在日常借款中应尽量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或其他金融平台转账进行交付,留下交易记录,作为证据材料。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