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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网售食品虚假宣传须综合施策

2026-11-04 10:14:5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法治民生

□ 梁伟亮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二批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覆盖养生馆会销、直播带货、网络餐饮分装等多种场景。其中既有虚构保健功效坑害老年人的老问题,也有通过私域渠道销售含违禁成分食品的隐蔽新手法。

食品领域虚假宣传乱象直接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危害性远超一般消费欺诈。生活中,老年人因辨别能力较弱,容易成为不法商家的围猎对象。本批案例中,违法商家利用老年人关注自身健康的心理,诱导其高价购买保健食品,不仅掏空老年人“钱袋子”,还可能贻误病情,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进一步看,这类行为的危害并不止于消费者个体。违法经营者通过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流量和交易机会,不仅挤压守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还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重拳打击相关乱象,既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应有之义。

从案例不难发现,当前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呈现出三个特征。一是虚假宣传多集中于疾病预防和不实功效的宣称。近年来,已有多起案件违反食品安全法,将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宣传为具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的产品。二是违法场景从线下销售向直播间、私域社群延伸。“免费赠品”“养生讲座”“会员群直播”层层设套,获客、诱导、成交环环相扣,运作方式链条化且隐蔽性更强。三是虚假宣传与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交织出现,危害程度攀升。典型案例六中,当事人销售的减肥糖果检出违禁成分西布曲明,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追责,可见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本批案例在执法层面体现出两个鲜明导向:精准裁量与协同治理。在精准裁量方面,2025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取消了虚假宣传二十万元的罚款下限,罚款数额得以与违法情节相适应。案例中,行政罚款从2万元到31万元不等,首次违法、获利较小且案发后主动下架涉案食品的经营者被依法减轻处罚。同一批案件,重处有依据、轻罚有空间,过罚相当原则贯穿其中。在协同治理方面,案例中,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向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移交违法线索,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并依法移送侦查。跨区域、跨部门协查协办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联动机制的落地,实现了违法线索一查到底、全链打击。

根治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须坚持综合施策、靶向治理,形成有力震慑。为此,既要引导合规经营,也要压实平台责任,同时要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健全长效机制。

经营者须将合规要求贯穿经营全过程。在直播销售场景下,应对直播话术、宣传文案实行发布前内部审查,避免触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广告红线;对分装、代购等需行政许可的经营行为,应在开展业务前依法取得许可,不能以经营形态新、规模小为由规避审批;销售保健食品时,应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提示“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并留存宣传记录以备追溯。

平台应健全资质审查和内部管理机制,严把私域关口。平台绝不能当“甩手掌柜”,应从严审核食品销售入驻商家资质,并运用技术手段,对“纯天然”“治病”“减肥”等高风险用语实施动态监测,对向私域引流、绕开平台监管的行为建立识别处置机制,防止违法者借私域化运作逃避监管。

监管部门与社会力量要形成共治合力。监管部门、消保组织有必要面向老年群体常态化开展消费科普、风险警示,拆解“免费体验”“线上健康课”等营销套路,引导患病群众优先就医、理性选购食品;同时,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把群众监督作为行政监管的重要补充。值得注意的是,临近“双十一”消费旺季,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相关单位发布消费提示,为消费者理性避坑提供清晰指引,这有助于进一步筑牢消费安全防线。

诚信是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食品安全底线不容失守。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才能从源头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真正赢得消费者信任。期待各方协同发力,不断补齐监管短板、压实各方责任,持续营造诚信透明、规范有序的网络食品消费环境,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编辑:韩煜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