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题·基层经验
□ 讲述人:刘庆宏 黑龙江省通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
□ 整理:本报记者 张冲
很多人问我,涉农执行的难点在哪里?在黑龙江省通河县——这个典型农业县,从事多年执行工作,我最深的体会是:涉农执行最怕“只算法律账、不算农时账”。秋收一到,粮食归仓、粮站开秤,平时难找的被执行人回到地头,平时查不到的售粮款开始流动,这对执行工作来说是黄金窗口;可同一时间,割晒、脱粒、晾谷,一天都误不得,机械一停、工期一错,申请人要钱、被执行人要收成,两头都会更僵。
2026年10月,我们按照上级法院“雷霆2026”部署启动秋收集中执行,把警车开进稻地、把谈话搬到晒场、把和解落到售粮节奏上。几天跑下来,我记下几桩事,也慢慢理清了基层涉农执行该怎么“抢”、怎么“缓”、怎么“硬”。
在稻田边,算一笔“误不起”的账
10月9日一早,执行法官赵世会带队到村里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此前,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中,李某拖欠同村多名工人劳务报酬两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始终未履行。车辆行至地头,李某正蹲在田埂上核对割晒顺序,院中堆着新稻,两台收割机在田间运转。看见法院来人,他有点局促:“法官,不是我不想给,稻子含水高,得晾几天,卖了新米才有钱啊……”
若是普通执行案件,可按流程传回法院、查询财产账户、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但赵世会当日并未立即采取拘传措施。李某家的院子、地块、农机、订单都在眼前,真要扣机、带人,几十亩稻田可能错过收割期,工人工资也没着落。赵世会就地给李某算账:割一亩地要多少用工成本、逾期履行将产生多少利息和失信成本,一旦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卖粮收钱反而更麻烦。法律后果、惩戒后果、卖粮节点一条条掰开揉碎了讲。最后,李某当场给申请人张某打电话,约定好新米出售后第一时间转账。张某在电话里也说:“让李某先把活干完,他不是会跑路的人。”一句老乡的话,这时候比任何法言法语都更有分量。
这类案子给我们提了个醒。农忙时节,涉农小标的、劳务欠薪,不一定先“压”再“谈”,还可以把售粮周期纳入履行方案。对确有意愿、暂时没有流动现金的,我们后来归纳成“活查活控”——水稻先收先卖,农机不扣、不闲置,售粮款进法院或双方监管账户,按约定逐笔兑付;要分期的,把还款节点与卖粮节点绑定。农户的诉求是粮食顺利归仓,申请人的诉求是案款足额到账,将两项需求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和解协议才能落地见效。
在晒场灯下,治一类“不愿履”的赖
秋收执行不能只讲宽限。行动中,我们专门排了清晨、饭口、夜间三班。早上“堵”刚起床的人,中午上炕头讲法,晚上去晒场——粮食摊开、车辆进出、家属在场,最能问出实情。
被执行人王某在外承揽工程,经多次传唤均未到庭,其于秋收时节返乡后,被执行法官刘冲在清晨摸排时找到。一开始王某说“账目没结清”,刘冲当场核对售粮记录、银行流水、车辆信息,把履行能力和已转移、未回款的部分分开列明。王某意识到法官的处置并非警示施压,其家属便于当日下午将全部案款缴至法院。
另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更具典型性:被执行人辛某具备收入来源,却长期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经释法明理后仍拒不配合。执行法官陈丹丹依法对其拘传,并作出拘留决定,次日,其家属主动到院履行案款。
针对这类以农忙、账目未结清、无人催告等为由规避、拖延履行的情形,应当适时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形成震慑,破解此前田间调解约束力不足的问题。
此次秋收集中执行行动中,从10月9日至26日,我们共执结案件50件,拘传53人、拘留2人;其中执行完毕14件,以和解、终结方式结案36件,执行到位金额216.81万元。具体到个案,金额虽不多,但多是劳务、农资、赡养、小标的民生款,对于村里人来说,一两万就是一年工钱、一季化肥钱。
在法度之间,守一道“有分寸”的界
涉农执行最忌“一刀切强制”。这次摸排,我们先看三样东西:地块割到哪了、农机是不是正用着、粮站订单和湿谷晾晒情况怎么样。对有履行意愿但现金流紧张的,不轻易扣收割机、不轻易带人离地,改用“售粮款监管+分期节点”;对有隐藏收入、故意不报售粮记录的,反过来用流水、粮站过磅单、车辆轨迹等固定证据,再决定拘传或移送拒执线索。
有一起农资尾款案,被执行人家里有拖拉机、有存粮,还有合作社订单,但正在抢收粮食。我们和他约定监管账户,稻谷先卖,每天报过磅单,款项到账户后按比例留下生产费用,剩余付给申请执行人;分期方案写明“头笔卖粮付多少、全部归仓付多少、留多少用于来年再生产”。被执行人愿意配合,申请人也接受,因为比“扣机拍卖”更快见效。
善意不等于放松执行,而是在法度之间,守一道“有分寸”的界,将强制措施嵌入农时节奏,让被执行人明晰法律后果,让申请人对案款回款形成稳定预期。
□ 解题经验
复盘这轮秋收攻坚,我总结了涉农涉民生执行的三条经验:
第一,查人找物要跟着农时走。秋收窗口被执行人返乡、售粮变现,线索最集中。可以把清晨出地、饭点到户、夜间晒场作为常规摸排时段,比坐堂等线索更有效;查财产不能只查银行和房产,还要查湿谷、干米、农机、粮站订单、合作社结算单。
第二,分类施策比“一刀切”更有效。对确因生产周期缺少现金、有履行意愿的,用活查活控、售粮监管、分期和解,保农机不闲、保水稻不误;对有能力还款却以农忙推托、转移售粮款、多次传唤不到的,及时采用拘传、拘留、拒执线索倒逼履行。刚柔并济,按履行能力、履行意愿、农时紧急度三维分流。
第三,执行到位只是底线,让村民知法守法才是长效。田间谈话要把“迟一天还钱多什么成本”算清楚,也要把“先收粮再付款”安排清楚;对赡养、劳务等存在人情纠葛的案子,多让村干部、亲属、粮站人员参与监督售粮款,既减少对抗,也把“守信履约”留在村屯里。判决书上的数字只有变成归仓后的真金白银,才是把公平正义执行到了老乡心坎上。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