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心泉
□ 张燕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是这一课堂中最早播撒的火种。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正式将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
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发布典型案例,以“家庭教育指导令”刚性介入“父母离婚子女受伤”、放任暴力等亲职失能难题;
2026年9月1日,《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实施,作为四川省首部专门规范家庭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将家庭责任、政府推动、学校指导与社会协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刚性规范。
这一连串举措,宣示了一个深刻的社会共识:国家富强与民族复兴,不仅取决于经济科技的硬实力,更取决于青少年心智健全、道德高尚、意志坚韧的软实力。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心智之健康则国力之深厚。家庭教育承载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神圣使命,是构筑民族复兴千秋伟业的奠基工程。
然而,依然有部分家长在认知的迷雾中徘徊。面对深刻变革的家庭结构与流动人口现实,如何让广大家长深刻体悟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重要性?如何用现代心理科学赋能每一位父母,让法治的阳光穿透现实困局?这是摆在每一个法律人与心理工作者面前的时代课题。
家庭教育认知盲区与责任缺位的深层病灶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直面痛点。四川作为人口大省和劳务输出大省,家庭形态呈现出高度的复杂性。在现实中,部分家长——特别是认知偏低、长期外出务工、离异重组等困境家庭的监护人,仍深陷在三大教养误区之中:
1.物质代偿心理:以“金钱补偿”掩盖“情感遗弃”
“我辛辛苦苦在外打工,每月按时打生活费,怎么就不算管孩子?”这是在务工大县调研中最常听到的辩解。这类家长将养育固化为“管吃管穿”,未曾意识到,缺乏面对面的陪伴、倾听与回应,本质上是一种隐性的“情感遗弃”。在长期的情感真空中,孩子极易滑向网络沉迷、不良交往的深渊,用外在的快感来填补内心的荒芜。
2.责任转嫁倾向:把“第一责任”完全甩给“学校教育”
部分家长抱持“树大自然直”的心态,将孩子行为乖劣、成绩滑坡全归咎于学校。笔者在家长课堂中反复强调,一定要区分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不同职责,学校教育负责知识传授和技能培训,家庭教育负责情感支持和人格培养,比如一个人的情绪调节力、抗挫力、同理心与道德底线,必须在生命早期的家庭互动中奠定。家庭功能缺位,任何优质的学校教育都无法全面兜底。
3.权威绝对主义:以“管教之名”行暴力压迫与人身控制
在部分传统观念浓厚的区域,“棍棒底下出孝子”仍被奉为圭臬;在偏远角落,借彩礼之利的早婚陋习偶有回潮。《条例》明确规定监护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正是为了从法律层面破除将孩子视为私人附属品的粗暴惯性。
家庭教育在微观层面塑造着孩子的人格底色
家庭教育决定孩子的一生,绝非虚辞,而是有着严谨神经生物学、发育心理学和精神动力学支撑的科学事实。父母的养育方式,在微观层面时刻塑造着孩子的大脑回路与人格底色。
1.神经发育机制:依恋质量决定大脑情绪调控回路
在依恋理论视角下,婴幼儿与抚养者的互动经验会固化为“内部工作模型”:
安全型依恋:当孩子受挫或恐惧时,父母若能给予稳定、及时的抚慰,孩子体内的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HPA轴)便维持在适度水平,成年后更擅长情绪管理与理性决策。
回避与混乱型依恋:若父母长期缺位或施加暴虐,孩子大脑中的杏仁核(恐惧中枢)会持续过载,导致皮质醇长期处于高浓度状态。这种“毒性压力”不仅损伤记忆中枢海马体,更会延缓前额叶发育,使青少年在面临外界刺激时难以理性过滤,极易误读他人意图,陷入抑郁、自残或攻击性冲动中。
2.自我同一性构建:青春期生命航向的“定海神针”
发展心理学家埃里克森提出,12至18岁是确立“自我同一性”的核心期,少年需明确“我是谁、我走向何方”。健康的家庭教育提供了允许探索与试错的“心理延缓偿付期”。反之,遭受家庭暴力、被漠视或被逼迫过早结婚的未成年人,其自我同一性被迫闭锁或陷入混乱,极易在迷茫中投向不良亚文化圈子或通过越轨行为确认自身存在。
3.人格投射规律:父母的人格境界是孩子成长的心理天花板
系统家庭理论先驱鲍恩强调“自我分化”。家庭是精密的情感系统,父母自身的情绪波动与人格缺陷,必然沿代际链条传递给下一代。正如心理学所强调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远比父母对孩子做什么更重要。一个自身情绪失控、自私偏狭的家长,再精妙的育儿话术也无法掩饰其控制与焦虑;而一个情绪稳定、尊重边界的家长,哪怕生活俭朴,也能成为孩子最稳固的安全基底。
《条例》推动巴蜀家长“依法带娃”
贯彻落实《条例》,广大父母需摆脱野蛮生长的本能养育,在认知与行为上推进“三个重塑”:
1.沟通维度的重塑:从“批判型父母态”转向理性的“成人态”
运用沟通分析理论,当孩子犯错或成绩下滑时,家长应克制专横指责的“批判型父母态”,调用理性的“成人态”。停止诸如“你怎么这么笨”的人身攻击,转为陈述事实与探究原因:“这次作业有几道错题,我们一起看看遇到了什么困难?”将“居高临下的审判”转化为“平等的双向协商”。
2.陪伴质量的重塑:跨越物理距离构建“心理在场感”
对于四川庞大的外出务工父母群体,空间阻隔不能成为情感断联的理由;
保持高频的情感联结:每周固定时间与留守孩子进行深度视频沟通,多关心“最近遇到了什么开心事、有什么烦恼”,弱化关于学习成绩的盘问;
兑现稳定的心理承诺:承诺孩子返乡探望的时间必须恪守,父母言出必行是孩子建立世间信任感的基石。
3.边界意识的重塑:守牢非暴力与人格尊严的法定红线
家长须树立现代法治观念,认识到孩子是享有独立人格权的个体:坚决摒弃“打骂是自家私事”的违法陈规,以合理的“自然后果法”引导孩子对行为过错承担责任;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与早婚早育,尊重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依照身心规律成长的法定权利。
育儿不仅是家长的私人修行,更需全社会协同赋能。《条例》的核心创新在于织密了未成年人保护联动网络,为失职、失能或遭遇重大困境的家庭设立了法定救济通道。
《条例》明确规定,多部门应当建立联动机制,为遭受欺凌、家暴、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及转学安置等一体化保护。这传递出明确的信号:国家在以法律约束监护责任的同时,也在倾注资源为困境家庭遮风挡雨。主动求助不是家长的失败,而是对孩子未来负责的明智抉择。
《条例》的施行,是巴蜀大地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进程中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它是一纸规范父母行为的制度铁律,更是一份凝聚社会关爱、护航幼苗成长的深情宣示。
(作者系心领航心理成长中心学术部主任)
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