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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红玉:24年坚守把复议为民写在草原深处

2026-10-09 07:57:2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图为佟红玉在办理案件。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供图

□ 本报记者 刘玉璟 郭君怡

“经历24年的坚守,行政复议于我而言,不再只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放不下的责任。”刚组织召开完听证会,转头又接待来访当事人,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三处副处长佟红玉脸上虽带着连轴工作的疲惫,依旧耐心接待群众。

自2002年参加工作以来,佟红玉扎根内蒙古行政复议一线。二十四载,她奔走草原牧区开展实地核查,精研每一件疑难复议案件,参与搭建全区行政复议制度框架,始终坚守着“复议为民”的法治初心。

千里跋涉促“案结事了”

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东西跨度大,群众跨盟市申请复议,往返奔波、耗时耗力。佟红玉深入田间地头、工厂矿区,累计实地调查行程达20万公里,还立足工作实际借助远程连线等多种方式灵活审理办案。

呼伦贝尔根河市距离呼和浩特市近1800公里。当地一家林业企业因违规使用林地受到行政处罚,企业认为用地仅用于解决职工住宿,遂申请行政复议。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佟红玉和同事赶飞机、换汽车,历经一天的奔波到达当事人所在地,在当地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佟红玉耐心解释了林业用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建筑用地所需的手续,并主动协调当地土地部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最终,企业接受了处罚结果,及时缴纳了罚款,并撤回了复议申请,职工宿舍用地的合法性问题也得到了彻底解决。

“行政复议不只办理事关发展大局的争议案件,更多面对的是一件件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佟红玉说,“把症结梳理出来,把法理讲清,把情理讲明,只有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纠错护企显使命担当

24年来,佟红玉累计办理复议、应诉案件1700多件,组织听证、案件论证、出庭应诉400余场次,经手大量疑难案件,单案涉案最高金额达1亿元,经办案件无一例错案或被法院撤销改判。

此前,在某招标采购项目中,招标采购项目主管部门以某公司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为理由,未让该公司通过招标资格审查。该公司发现另一家公司通过了招标审查,但该公司认为这家公司存在资质造假的嫌疑,遂向招标采购项目主管部门投诉,该项目应当废标重招。主管部门认为,该公司的投诉缺少相关证据,驳回了其投诉。该公司不服,随后申请行政复议。

双方各执己见,面对厚厚的卷宗和僵持不下的争议,佟红玉细致翻阅案卷材料后发现,针对该公司投诉时提出的已通过审查的其中一家公司冒用他人资质的问题,招标采购项目主管部门仅形式审查了相关材料,对于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是否与事实情况相符,并未进行实质性调查,处理决定认定事实不清。在审查第三人(案外人)作出的有关授权声明后,复议机关依法撤销了处理决定,责令招标采购项目主管部门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工作拼的是专业、靠的是担当,既要守住法律底线,也要兼顾情理法,找到各方认可的平衡点。依法纠错、释法明理,复议才能真正护企纾困。”佟红玉说。

立规传薪筑法治根基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到2023年法律修订,佟红玉一路见证行政复议制度发展。

工作中,她不满足于个案办结,更着眼于制度层面的长远完善。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启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她下沉各个旗县市区实地调研摸底,收集大量一线翔实数据,为全区改革落地筑牢坚实根基。她深度参与自治区多项复议核心制度起草,推动搭建起一套系统严密、实操性强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框架。

制度框架确立后,还需要统一全区办案标尺。佟红玉累计评查行政复议案卷800多件,牵头组织编撰《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为重点疑难案件办理提供清晰可参照的办案指引与规范。

规范内部办案的同时,她注重发挥复议监督作用倒逼执法提质。在佟红玉看来,行政复议的价值不只在于办结个案,更要推动类案规范,从源头上防范同类行政争议反复发生。她充分运用复议监督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执法短板,向前端执法部门传导规范执法压力,针对性提出完善制度、优化执法的意见,践行“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以复议工作“小切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大场景”。

制度落地离不开过硬队伍支撑。作为复议战线的资深业务骨干,基层办案人员碰到棘手难题,总会第一时间向她求教。佟红玉甘当一线导师,常常结合案卷实例拆解办案逻辑,手把手传授办案思路,面对面答疑解惑。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三处副处长陈梦实就是佟红玉的“徒弟”之一,从昔日初出茅庐的新人成长为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她坦言:“跟着佟姐学习的这些年,我读懂了行政复议背后沉甸甸的为民责任,她不仅是我工作上的领路人,更是我学习的标杆。”

二十四年风雨兼程,佟红玉踏遍草原阡陌,始终践行“复议为民”宗旨,把公平正义稳稳书写在草原大地,为法治内蒙古建设注入不竭力量。

编辑:韩煜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