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焦“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 本报通讯员 张明哲 侯力
近日,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联合江西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及沈阳理工大学、江汉大学等多家单位,就“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新修订国防教育法实施专题调研”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并联合发布调研报告,为国防教育法实施2周年交出法治答卷。
国防教育法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该法修订期间,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先后多次派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编修工作。
“良法贵在善治。”该研究院副研究员刘洪顺说,“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颁布实施后,课题组始终将目光聚焦在法律的落地执行上。”
记者了解到,该研究院充分发挥“小内核、大外围”科研组织模式,涵盖中西部不同区域及其各具特色的革命老区、边远地区、重点高校等,就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联合调研。调研组进学校、入社区、走机关、访企业,下发问卷十余万份,最终汇集为调研的鲜活样本,对法律实施情况形成系统性认识。
沈阳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宁先圣说:“能够以这样的方式从全国视角调研分析国防教育法的贯彻落实,贡献地方高校相关经验,倍感荣幸。”
研讨会上,12位与会领导和专家就各自领域调研情况进行了精彩发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评估的目的正是要推动法律落地生根,这为调研工作提供了扎实的学理支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冯玉军说。
让调研人员欣慰的是,国防教育法经过各方努力、探索实践,已在各地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果。
“国防教育法的典型案例和知识解读已纳入《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2025)》。之所以这样做,就是要把法律条文变成群众看得懂、用得上、记得住的普法教材。”江西省委宣传部全民国防教育处处长汤飞介绍。
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全民国防教育处处长吴鑫东说:“‘国防教育边疆行’活动已在全省展开。由地方国防教育专家、军队优秀政治教员、优秀退役军人组成的联合宣讲团,面向边境县区中小学生、机关干部、退役军人开展宣讲活动。今年起,将用3年时间把活动由边境县拓展到全省67个县(市、区)。”
辽宁省委宣传部全民国防教育处副处长王慧凝介绍:“我们结合勿忘九一八撞钟鸣警仪式等重要节点,深化国防教育普法宣传,设计推出全民国防教育IP形象‘辽小星’,把法条精神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内容。”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教授魏向前说,银川市金凤区实验小学着力打造少年军校,其国防教育创新实践做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入选2026年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先进典型实践案例。
在江汉大学教授张晓松看来,如何用数智赋能国防教育法实施,是当前和今后面临的重大机遇。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此次调研形成“三个统一”的认识,即:统一了对国防教育法治化根本方向的把握,统一了从中央到地方实践成效的系统认识,统一了深化国防教育法实施的行动方向。
信阳师范大学国防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李明表示:“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法律明确规定小学和初级中学、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国防教育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等,并将学校国防教育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为培养高素质国防后备力量人才提供法律支撑。这既是我们调研关注重点,也是未来的工作着力点之一。”
“调研中我们发现,国防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和社区活动,教育实践取得丰硕成果,需要充分发挥理论先导作用。”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研究员王汉水谈道,下一步,将整合军地理论研究资源,加强对全民国防教育法治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
与会各方表示,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持续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法治化、规范化发展,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