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光明 通讯员 葛瑞琦
近日,第四届长三角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圆桌会议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等相关负责同志到会祝贺并致辞。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长三角三省一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相关负责人以及江西、山东、福建华东三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法治是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破产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迫切需要沪苏浙皖四地进一步强化沟通对接,全面推进业务协同、制度互鉴、资源共享,共同打造长三角破产法治共同体。要坚持党建引领行业发展,推动党的建设与管理人办案业务深度融合,牢牢把握行业发展正确方向。要坚持“救治为主、退出为辅”导向,精准把握破产救治与市场出清的关系,兼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有机统一,依法助力危困企业重整再生。
会议强调,四地协会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破产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防控,以圆桌会议为纽带,加强案例共享、课题共研、规则互学。要探索管理人业务培训、师资资源共享,开展跨区域跟班学习、业务交流,联合培养破产重整、投融资、涉税处置复合型专业人才。要围绕跨区域破产案件办理,探索异地管理人履职协作流程,健全完善信息互通渠道,在财产查询、资产推介、投资人资源互通方面开展合作,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要压紧压实行业自律责任,健全执业监督、风险提示、纪律约束机制,引导广大管理人恪守勤勉忠实义务,严守廉洁执业底线。
编辑:张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