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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文身问题该如何治理 专家建议

细化门店合规义务强化常态化监管

2026-09-11 06:18:0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当时只觉得新潮时髦,没考虑长远影响。”22岁的黑龙江女孩陈丽(化名)如今在北京一家公司从事前台工作,未成年时受朋友怂恿,她一时冲动,在手臂外侧文了一朵花,可入职后,公司对形象要求严格,这处文身实实在在影响到了她的生活。

为遮盖自己的文身,陈丽常年穿着长袖,她也因此备受煎熬,陷入自卑与懊悔,现在,她最大的心愿就是去除文身。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发现,和陈丽一样,一些年轻人在青少年时期因一时冲动前去文身,成年后却因此在就业、生活、社交等场景下面临困境,而因未成年人文身引发的维权纠纷也时有发生。

对此,受访专家认为,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辨别能力和风险预判能力薄弱,文身具备不可逆、高风险、强社会约束性的特点,不仅会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更会制约其未来发展,完善行业监管、压实商家责任、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势在必行。

本质上是盲目选择

在一些青少年的认知中,文身常意味着“彰显个性、紧跟潮流”,不少青少年盲目跟风文身,却不知一次冲动,将会成为日后难以甩掉的麻烦。

2021年,时年16岁的张哲(化名)在河南洛阳一家刺青店先后转账共计4000元,在手臂和肩膀文上图案。当时,年少的他只觉得自己身上的线条与色彩张扬夺目。然而,随着年龄渐长、阅历渐丰,张哲逐渐发现,文身严重影响了自己求职、婚恋等日常生活,为了避开他人的异样眼神,与人交往时,他总要刻意遮掩衣袖,这些问题都让他始料未及又无从回避。

而随着心智日渐成熟,张哲也彻底否定了自己年少时的审美,再也无法接纳身上的图案,选择“洗掉”文身。

张哲坦言,自己曾一度觉得身上的文身极具个性,走在马路上仿佛“自带光环”,同龄人的称赞更让他一度沉溺其中。但时至今日,曾经的称赞早已失去意义,张哲只觉得文身像一层黏腻的“壳”,将他与普通生活隔离开。他迫切希望亲手终结这份年少时的荒唐,想通过激光去除的方式,让这些精致的图案在高温碳化、起泡后消散,哪怕会在皮肤上留下疤痕。

张哲说:“当年一时脑热,看别人都有文身就跟着弄了,到头来,只有把这些文身彻底清除掉,才能安安稳稳过正常日子。”

“文身属于侵入性皮肤操作,一旦成型难以彻底消除,即便通过激光去除,也极易留下疤痕、色素沉淀,不仅造成身体损伤,更会让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持续承受心理压力,成年后面临职业受限、社交碰壁等多重困境。”《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康达(海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芳告诉记者,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时不足以预判文身对未来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未成年人文身本质上是认知不成熟时的盲目选择。

文身维权引发纠纷

当前,我国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但市场上部分文身店受利益驱使,在未核验年龄的情况下,就为未成年人文身,由此引发消费纠纷与维权案件。

2026年4月,山东菏泽的李宇(化名)独自来到当地的一家刺青店,在手臂上文了图案。李宇虽然身材高大,但稚气未脱,还是个15岁的孩子。该店没有要求查看身份证件、核实年龄,就为李宇提供了半臂文身勾线服务。单次勾线服务收费700元,商家随后又预收了1300元的上色费用,合计收费2000元。

没过多久,家长就发现了李宇未完成的文身,深知显眼的文身将对孩子未来升学体检、职业报考、日常社交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李宇一家陷入深深的焦虑与担忧。

记者了解到,李宇的家长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店铺负责人、文身师协商,明确要求商家全额退还所有消费款项、承担李宇激光去除文身、皮肤祛疤修复的全部费用,并作出相应赔偿与正式道歉。但涉事商家全程推诿扯皮,拒绝了家长的要求。

对此,长期关注相关问题的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姜孝贤表示,根据《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文身服务经营者负有法定核验义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成年的顾客,必须主动查验身份证件,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同时需在门店显著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文身的提示标识。商家不得以“顾客外形高大、谎称成年”为由免除责任,只要商家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该经营行为就属于违法,商家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袁芳补充道,对于此类维权案件,实践中法院裁判尺度一般较为清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依法主张多项合法权益。“因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文身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监护人拒绝追认的,文身服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文身费用应当全额返还;对于去除文身产生的医疗费、修复费、交通费等合理支出,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结合文身部位、面积以及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法院可能会酌情判定商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商家作为文身经营者,负有法定审慎义务,通常应当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如果监护人存在监护疏漏,根据过失相抵规则,会适当减轻商家赔偿比例。”袁芳分析道。

完善制度加强治理

姜孝贤分析指出,当前我国文身行业合规体系存在一定短板,合法经营文身店仅需办理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并非全国统一强制必备证件,且国家无统一认证的文身师职业资格证书,市面各类培训证书仅为机构内部证明,不具备法定效力。这导致文身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合规意识薄弱,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服务未成年人等问题频发。同时,国内对文身的监管界定较为宽松,仅将激光去除文身划入医疗美容范畴,而未将文身归为医疗美容,监管力度不足。“目前,一些国家已将文身纳入医疗美容规范化监管体系,或是直接将文身界定为医疗行为,禁止非医疗人员从事相关工作,这类严苛监管模式值得借鉴。”姜孝贤说。

针对行业治理与制度完善,姜孝贤提出明确建议。“首先,需提升立法层级,将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相关规定从部门规范性文件升级为法律法规,统一执法标准与处罚力度,避免各地监管尺度不一。其次,推动文身行业对标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建立全国统一的文身师职业资质认证体系,将执业资格纳入门店准入审核核心标准,从源头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最后,拓宽治理范畴,将唇钉、舌钉等同类侵入性装饰项目纳入监管,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细化门店合规义务、强化常态化监管是遏制未成年人文身行为的关键。”袁芳补充,文身门店必须严格落实法定义务,对顾客身份进行常态化核验、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标识、劝阻未成年人文身、杜绝诱导性宣传。监管部门则需加大常态化巡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张贴警示标识、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按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予以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处理。同时,畅通维权渠道,快速处置相关维权诉求,通过司法监督、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多方发力,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屏障。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