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看点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商丘仲裁委员会没有就办案而办案,而是主动移送线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依法维护了受害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8月28日,谈及商丘仲裁委员会审理的申请人孙某与被申请人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商丘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清玮如是说。
商丘仲裁委员会审理发现,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孙某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缺失建材数量、单价、品牌、交付标准等核心条款,且是格式合同,涉嫌利用格式合同实施欺诈,经循线开展线索摸排和事实核实,发现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并非个案,遂移送商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推动建立多部门协同处置专班,提升群众风险防范与依法维权能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这是河南省司法厅以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的一幕。
近年来,河南省司法厅树牢“大司法行政”理念,围绕“品牌建设年”安排部署,统筹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精准、高效、暖心的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多元解纷
今年以来,商丘市创新开展“仲裁+X”多元化服务模式。商丘仲裁委员会在所辖的6县1市设立办事处,前移仲裁服务关口,助力县(市)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建立“仲裁+诉讼+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目前已在梁园区、睢县两地基层人民法院试点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商丘市同步探索构建“仲裁+商(协)会+企业”联动服务机制,建立“律师+仲裁”协作互促机制,凝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商丘仲裁委员会共培训企业、商会人员200人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7次,实质性化解纠纷86起。
《法治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河南省司法厅加强对仲裁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加快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推进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实践中,河南省司法厅加强与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仲裁服务“走出去”企业专项行动,提高企业对仲裁的认知度和选择率;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座谈会,围绕诉讼与仲裁衔接中的堵点难点深入研讨并达成共识等。
河南省司法厅从制度层面优化纠纷分流引导,规范仲裁保全程序,探索仲裁调查令协作机制,在河南自贸区推动建立“仲裁+调解+诉讼”国际商事多元解纷机制,深化协作机制建设。同时,指导河南省仲裁协会优化内部机构设置,组建3个工作委员会、7个专业委员会,完善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审议通过《河南省仲裁协会行业自律办法》,成功举办首期仲裁秘书培训班,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下沉基层
在许昌市,“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许昌市司法局坚持线下筑根基、线上拓场景,构建全域贯通、便捷高效的服务矩阵。线下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动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机构集中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进一扇门、办一揽子事”。线上聚焦功能迭代升级,依托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云地图,在原有查询、导航、文书下载等功能基础上,新增线上一键申请模块,做优“线上快捷办、线下就近办、私人订制办”服务模式,把高频法律服务事项搬至“指尖”,打破时空限制,打造全天候、不打烊的智慧法律服务窗口,真正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安阳市司法局创新推行“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工作机制,组织1300余名律师进驻基层网格,变被动服务为主动问需,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群众身边延伸。网格律师改变过去普法宣传“讲什么听什么”的模式,依托网格员日常走访收集到的群众法治需求,开展“按需普法”,目前已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普法5000余场次,覆盖群众30余万人次。
鹤壁市司法局坚持“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工作导向,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面建成,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工作室均落实了独立专用、交通便利的办公场所,建有规范化、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010个,形成了以市级中心为龙头、县级中心为骨干、乡镇工作站为触角、村(社区)工作室为延伸的四级服务网络。
今年以来,河南省司法厅指导全省各地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引导律师、司法鉴定人、公证员、仲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非诉讼纠纷化解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便民利民
在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泥营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居民们纷纷感叹“在这里能面对面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实在太方便了!”
泥营社区利用党群服务中心1楼100余平方米空间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功能区域,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线上咨询随时答、线下服务精准办”双向联动,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就在群众家门口”。
在濮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服务窗口,“党员先锋岗”五个字格外醒目。这里推行“首问负责”制度:安排首次接待当事人的公证员全权负责为当事人办理或引导其办理业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办理或转交他人办理,直至办结;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公证员首次接待当事人,符合受理范围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及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
在洛阳,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涵盖咨询区、等候区、24小时自助服务区、法治文化区等七大功能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项目“应驻尽驻”;全市3182个村(社区)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倾心打造“家门口法律门诊”,实现整体覆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现衔接联动,12345热线设置公共法律服务模块,实现“一键通办”,为群众提供多元化法律咨询指引服务。三年来,共接待群众咨询15万余人次,接听法律服务热线9万余人次。
近年来,河南省司法厅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为抓手,持续推动全省各地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服务,并积极拓展特色窗口,设立涉外法律服务窗口,满足多元群体服务需求,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温暖民心,助推高效能治理。同时,积极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与企业需求对接,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设立企业服务窗口、组织“法治体检”、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不断提升涉企法律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申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