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出重要部署安排。全国政协副秘书长胡衡庐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政协将从理论研究、制度建设、工作实践三个层面推进落实,推动政协协商更好服务国家中心大局。
胡衡庐介绍,在实践中,全国政协始终把握四个方面。
坚持协商建言和凝聚共识相促进。在列入年度计划的21项重点协商议题和103项视察考察调研的每次活动开展前,都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前置环节并贯穿始终,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更好地以协商聚共识、以共识固团结。
坚持调查研究和协商议政相贯通。调研于协商之前、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重要协商活动还设立一些分专题拓展协商深度。鼓励政协常委们结合自身工作和调研情况反映民情民意、提出真知灼见,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用。
坚持制度化协商和常态化建言相结合。通过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政协调研》、读书交流等为政协委员搭建常态化履职平台。截至今年8月底,共收到社情民意信息6万余篇,其中许多围绕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略前沿领域科技布局、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等提出。
坚持协商具体问题和加强战略研究相协同。“十五五”时期,全国政协10个专门委员会将坚持协商式监督定位,分别围绕加快建设健康中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等10项重点任务,对每项任务每年选择1个侧重点持续开展民主监督,助推规划实施。同时,围绕前沿技术进步与人类社会转型、适应人口结构变化优化重点领域资源配置、着眼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完善我国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等重大综合性、前瞻性问题,开展跨专门委员会、跨界别专题研究,为促进经济社会长远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编辑:张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