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为严厉打击“缺斤短两”“作弊秤”乱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在河北、浙江、福建三省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试点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模式,守牢消费公平底线。
市场监管总局按照“试点先行、总结推广、全国铺开”思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着力构建电子计价秤穿透式智慧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符合JJF 2184—2025《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的电子计价秤“开壳锁机、授权解锁、三码一封”和智慧监管平台全程可追溯的技术优势,推动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事中监测”转变,以智慧化、数字化、链条化手段筑牢电子计价秤防作弊“技术防线”。试点公告统一规定生产电子计价秤须取得符合JJF 2184—2025《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要求的型式批准证书,自2027年1月8日起不得销售、修理不符合JJF 2184—2025《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要求的电子计价秤,新生产的电子计价秤按照JJG 1204—2025《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执行检定,明确集贸市场公平秤“先行引领”率先换新,分类施策,严禁“一刀切”强制换秤,运用市场化手段激发经营主体主动性。
本次试点将围绕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检定、维修、使用全链条细化监管举措,构建穿透式计量监管体系,重点收集试点实践数据,排查政策落地堵点,打造电子计价秤智慧监管实操范式。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强化电子计价秤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以数字化赋能民生计量,把“关键小事”办成“暖心实事”,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公平合法权益。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