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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6-09-04 19:57:14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立娟 

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改工作,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共8章214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为主线,以消除监管空白、弥补监管短板、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将保险机构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强化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改进偿付能力监管,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完善资金运用监管;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完善保险合同规则,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提高罚款幅度。 

主要遵循以下思路: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保持正确发展方向。二是坚持人民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加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聚焦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四是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确保立法方向一致、体系协调统一,共同构建金融立法“四梁八柱”。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