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8月31日发布通报,近期,在中医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中,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了两起涉中医药网络违规营销宣传问题。案件经披露后,引发广泛关注。
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深受群众信赖。近年来,“中医药热”持续升温,一些不法分子借此牟利,这两起案件即是典型案件。在其中一起案件中,多家以“香港大药房”名义开设的网店销售“透骨膏”“无湿丸”等产品,在直播营销中宣称具有缓解疼痛等功效,涉嫌虚假宣传。事实上,这些产品并非药品,而是日用品。在另一起案件中,部分医务人员以健康科普名义,借网络平台违规推荐处方药“排毒清脂颗粒”,经查,该事件涉及多个省份的22家医疗机构、27名医生。
两起案件表现形式不同,但都是借中医药名义、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违规营销宣传,隐蔽性强、影响范围广,不仅误导公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扰乱市场秩序,影响中医药行业声誉,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我国广告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已为营销宣传、处方药网络销售等行为划定了清晰红线。今年5月,多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严厉打击借中医药名义虚假宣传、直播带货等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这两起案件,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并予以曝光,彰显了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中医药行业良好形象的坚定立场。
从两起案件看,违规营销宣传之所以能大行其道,与平台内部合规机制不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无关系。这提醒相关平台,必须守好合规“关口”,加强内容审核,对资质不全、不合规的店铺和商品坚决说“不”。有关部门也应继续强化协同联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同时,压实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规范健康科普行为,加强科普宣传,提升公众辨识力,让“蹭中医药热度”的套路失去市场。
中医药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绝不容违规营销肆意“消费”。期待专项行动持续发力,凝聚多方合力,以法治利剑斩断伸向中医药的黑手,织密全社会防护网络,守好中医药“金字招牌”,让这一民族瑰宝更好地护佑亿万群众的健康。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