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记者9月1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新疆全区各级法院坚持以靶向、长效措施持续提升工作质效,特别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攻坚等举措,以更高水平司法供给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秦元明介绍,涉企案件审判质效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本、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新疆法院在巩固“案件质量提升年”行动成效的基础上,开展了民商事审判质效攻坚专项行动。及时更新类案办案要件指南和常见质量问题“错题本”,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提升裁判统一度;定期会商调整攻坚重点,推动质效均衡提升。新疆法院还开展涉企民商事诉讼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积行动,在保证流程规范及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已清结涉企民商事诉讼存量积案314件。动态掌握全区破产长期未结案件数据并逐案指导督办,破产积案从2023年底的339件清理至29件,成效明显。新疆高院还指导各地法院设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解决“无产可破”企业无法启动破产程序的难题。更新破产管理人名册、修订管理办法,提升管理人破产事务办理专业化水平。
新疆法院还以善意文明执行保障经营发展,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加大信用修复力度,做到惩戒与激励并重,既彰显司法权威,又体现司法温度。目前,全区法院形成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次与信用修复人次“一降一升”的良好局面。
编辑:张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