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算法、算力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底层要素。其中,算力是指各类处理器依托计算机服务器、高性能计算集群、各类智能终端等设备,在一定时间限度内执行数据运算次数的能力。作为支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核心力量,算力正成为全球竞争的新焦点。专业声音建议,结合当前数字经济的发展阶段与技术发展规律,我国需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规制与促进算力的高质量发展,在国内层面探索相关立法,在国际层面增强争夺算力规则制定权地位的实力,将规则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优势,以全面强化我国在全球数字经济中的领先优势。

(来源:中科院物理所)
当前我国对于算力的法律规制缺乏较为清晰的框架,全球算力治理机制也有明显滞后性。上海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袁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弘弘等人指出,一是算力立法存在一定短板。目前,我国含有算力条款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主要有以下局限性:重促进而轻安全,现有立法大多以促进算力发展为核心目标,较少关注算力发展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重一元化而轻多元化,现有立法条款中大都将各类算力视为一个统一体进行推进,而未根据不同算力的技术路径或需求等客观规律设置多元化推进条款;重竞争而轻互联互通,现有立法主要强调算力的发展与领先,而忽视算力之间的协同推进;重“硬件”而轻“软件”,现有算力立法主要对发展算力设施的“硬实力”进行规定,而忽略了算力相关制度体系等“软实力”的构建。二是缺乏管控算力资源的有效规制途径。第一,缺少明确统一的算力技术标准与服务标准。当前可以提供各类算力的主体形态各异,对于算力的标准并不一致,“算力孤岛”难以满足实践中对算力随需处理的需求。第二,缺少算力开发与能源利用间的一体化布局。算力发展需要依赖长期、稳定、巨量的能源供给。现阶段针对有效平衡算力发展与能源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顶层规划设计,缺乏制度性的规制保障。第三,缺少推动算力服务市场化的规制导向。当前涉及资本市场的法律未能就算力资源交易建构完整的商业化体系。在缺乏顶层规制设计的现有前提下,算力供需双方无法实现精准对接,难以实现市场的有效、快速配置。三是全球算力治理呈现治理困境。算力作为新兴战略资源,其跨境流动、标准互认、伦理规范与基础设施共享等关键议题尚未被纳入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全球治理议程,导致各国在缺乏统一规则指引的情况下,普遍采取单边或区域性应对策略。一方面,技术标准高度碎片化,技术体系因缺乏国际互操作标准,难以实现生态兼容;另一方面,监管规则加速分化,各国在跨境数据流动、算力调度权限等关键问题上缺乏协调机制,致使跨国企业无法建立统一的全球算力部署架构。
专家建议,推动我国算力高质量发展,可从国内层面完善立法、优化监管,并积极参与全球算力治理。综合袁曾、胡弘弘、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彭璧玉、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数字化研究所副所长栗蔚等人观点,一是推进算力领域精准立法。在纵向层面看,可依据算力技术规律与应用需求精准设计立法条款。第一,基础模型层类算力主要被应用于底层基础大模型的数据处理或推理场景,具有高投入、高耗能、高技术等特点,其立法可侧重考量“促进、互联互通、一元化、硬件、绿色”等因素。第二,专业模型是基于基础模型进行微调以适应特定领域而成,立法宜根据专业模型所处不同行业的特殊性进行多元化推进,侧重考量“促进、互联互通、多元化、硬件、绿色”等因素。第三,服务应用模型层算力主要应用于执行业务层,其被直接应用于客户端,承载具体的客户服务功能,其立法应侧重考量“安全、竞争、一元化、规范、产业”等因素。
二是构建全流程、多维度的算力竞争规则和监管框架。第一,制定合理的算力市场竞争规则。统筹市场资源、加强智算引领、激发算力需求,打破地域和技术壁垒,促进算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在此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平衡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在政策引导下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平台企业的同时,通过制定合理的市场竞争规则来保障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第二,建立算力服务市场体系标准。聚焦技术适配、服务评测、跨域协同、交易计费等维度,加快构建覆盖算力产业全链条的标准化体系,补齐行业规则缺口,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提升算力服务质量,推动算力产业向标准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转型。第三,建立高效的算力运营监管体系。在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也需建立适应算力产业发展的监管体系以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针对不同主体,应制定差异化的监管模式,根据不同模块类型制定针对性的监管规则,以实现精准监管与个性化监管。
三是积极参与全球算力治理。第一,推动在联合国、国际电信联盟、经合组织等平台下设立算力治理专题工作组,就跨境算力调度、数据流动规则等议题开展常态化对话,率先形成具有广泛性的软法共识,并为未来可能的硬性规则奠定基础。第二,推动政府机构、科研组织与龙头企业共同参与开源基金会及国际标准化组织,在算力产业链关键环节制定通用、中立且可扩展的技术规范,降低跨平台适配的边际成本,使技术选型回归效率与兼容性逻辑。第三,建立统一的绿色算力国际合作框架,引导算力负载向低碳区域有序转移,更将数字基础设施深度嵌入全球能源转型进程,实现气候目标与技术进步的协同增益。第四,将能力建设作为核心议题,通过制度化、可持续的支持机制弥合数字鸿沟,为发展中国家深度融入全球数字分工体系提供可行的实践路径。
参考资料:
1.袁曾丨算力的规制逻辑及其高质量发展
2.从规模法则到精准法则:人工智能算力立法的逻辑与进路
3.算力产业的发展格局与战略机遇
4.全球算力治理范式重构:从理论逻辑到实践路径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ID:fzwyq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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