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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 夯实律师事业发展基石

律师法修改系列评论之一

2026-08-29 08:00:5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本报评论员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此次修改属于“小切口”修改,重点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等方面进行修改,虽然条款不多,但分量很重,对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律师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近年来,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持续强化队伍政治引领和行业党建,在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律师队伍上采取务实举措,推动我国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律师队伍能力素质持续提升。

目前,我国律师超过80万人,其中社会律师超过60万人。广大律师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律师职能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涉外法治等各环节,律师服务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是确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党委(党组)的直接领导和各级律师行业党委的指导推动下,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作为“铸魂”工程来抓,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持续扩大,党建对律所管理、队伍建设、业务发展等的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据了解,在司法部制定、修改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律师管理规章,全国和各地律师协会章程,以及律师行业相关制度规范中,均已写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等内容,“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已经成为律师队伍的一致共识和行动自觉。此次修法从法律层面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两拥护”作为法定的律师从业基本要求,对律师事务所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等作了规定。

新修改律师法的上述规定,是此次修改最根本性、统领性的内容,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律师工作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实现了党领导律师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实现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有机衔接,有利于把党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到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各方面普遍认为,上述规定为律师事业发展进一步锚定了政治方向,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根本政治保证,为律师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对于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推进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高素质律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指引作用,必将引导广大律师更加坚定践行“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秉法治初心赴使命,乘时代东风启新程。前行路上,广大律师要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把坚定的政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忱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勇担时代使命,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书写更加精彩的篇章。


编辑:申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