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记者8月28日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博物馆藏品管理工作,适应博物馆高质量发展需要,提升藏品管理的规范化与精细化水平,文化和旅游部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最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文化部1986年颁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分为总则、藏品基础管理、藏品库房管理、藏品保护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共六章六十三条,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藏品的定义,并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博物馆学界研究与博物馆实践,确定藏品管理的整体范畴;二是梳理藏品管理的基本框架,将各项具体业务整合为藏品基础管理、藏品库房管理、藏品保护利用三大业务领域,明确规定各业务领域的管理目标、核心任务与程序要求;三是凝练形成藏品管理基本原则,总结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要求与博物馆长期实践形成的有效经验,将分类分级管理、全流程动态管理、安全责任到人等基本原则贯穿于藏品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四是严格制度要求,针对博物馆藏品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设计,细化工作程序。
《办法》以实现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楚、信息准确、保管妥善、保护科学、利用合理为主要目标,将分类分级管理、全流程动态管理、安全责任到人等基本原则贯穿于管理制度体系,提出了一系列关键要求,包括:分类分级管理,实现管理精准施策;全流程动态管理,确保各环节可查可控;压实安全责任,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严格制度要求,全面提高藏品安全管理水平。
编辑:霍悦